案情简介
债权方:山东某工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债务方:格鲁吉亚某公司
拖欠金额:11.06万美元
拖欠时长:5个月
双方签订了一份价值15.8万美元的小型挖掘机及配套工具购销合同。支付条件为:格鲁吉亚公司先行电汇支付30%的预付款作为定金,山东公司收到预付款后60天内完成生产并发货。
剩余70%的尾款,约定在格鲁吉亚公司收到货物并完成现场调试后30天内一次性电汇付清。
山东公司按约履行了全部义务,双方代表在格鲁吉亚施工地共同签署了《到货验收及调试完成确认书》。
然而,30天付款期届满后,格鲁吉亚公司以“项目业主方付款延迟”“设备存在小瑕疵影响效率”等理由,一再拖延支付11.06万美元尾款。
山东公司通过邮件、电话、上门沟通均无效果,无奈之下只能找到催全球协助处理。
案件评估
我司接到咨询后,立即梳理债权资料,并对债务企业进行了初步调查,根据得到的信息出具了一份《案件评估报告》:
(1)该案债权资料齐全,且无纠纷;
(2)债务公司正常存续在营,其名下登记有多台大型工程设备,具备潜在偿债能力。催收律师初步推测对方拖欠货款的原因的确有可能是“资金暂时流动困难”;
(3)该案逾期5个月,时间较短,有利于实施催收操作。
催收结果
第一阶段:证据摊牌与信用警示
催收律师接案后,立即给债务方邮寄了一封催款函,但一直未得到任何回应。
鉴于此,催收律师通过自身渠道资源直接约谈了债务公司总经理,并出示了详尽的证据链和信用调查报告,明确指出其所谓“质量瑕疵”在法律上不构成可证实的抗辩,并点明其资产状况良好,拖延策略只会损害其自身商誉和增加财务成本。对方态度虽有所松动,但仍试图寻求折扣。
第二阶段:支付令的最后通牒
催收律师明确拒绝了折扣的要求,仅提出愿意给予15天的宽限期进行内部资金筹措。然而,宽限期届满时,债务公司依旧未付款,其总经理以口头形式再次承诺“争取两周内安排”,却拒绝提供任何书面还款计划。
鉴于对方再次承诺后又违约,催收律师果断启动更为严厉的施压手段:正式告知债务公司,我方已准备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此次为“最后通知”,并附上利息计算明细。这彻底击溃了对方的侥幸心理。
第三阶段:博弈胜出、达成和解
结合前期信用警示与资产调查结果,债务方意识到无法逃避履行义务。遂在函件发出的第三天,主动提出和解。最终,双方签署了分期付款和解协议:债务公司在协议签署后3日内支付5万美元,剩余6.06万美元,分三期付清,每月25日前支付2.02万美元。为确保协议履行,和解协议中加入了“加速到期条款”和“违约金条款”。
催收律师持续督促并跟进付款进展,直至债权公司确认收到最后一笔欠款,该案完结。
案件启示
1、合同是“宪法”,确权文件是“核武器”
本案中,债权方能够快速启动并推进催收程序,关键在于其持有完整、无争议的债权证据链,特别是双方共同签署的《到货验收及调试完成确认书》。
建议:
在国际贸易中,应确保每一履约环节均留下可验证的书面记录,尤其是涉及验收、交付、调试等关键节点。同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验收标准、确认书的形式与签署方式,并尽可能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避免口头确认或邮件碎片化沟通带来的证据瑕疵。
2、利用“支付令”程序可实现低成本、高效率的司法催收
本案催收律师在协商无果后,果断以“申请支付令”作为施压手段,最终促成和解。支付令程序在格鲁吉亚等大陆法系国家具有程序简便、审查形式化、无须开庭等优势,尤其适用于债权金额明确、无实质争议的案件。
根据《格鲁吉亚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仅对债权是否存在明显争议进行形式审查。若债务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异议,支付令即具有强制执行效力。
建议:
在签订合同时,建议明确约定适用支付令程序的条款,并提前了解目标国家的民事诉讼法规定,评估是否具备申请条件。同时,合同中应避免使用模糊的付款条件(如“合理期限内付款”),以免影响支付令的审查通过率。
3、拒绝无原则妥协,利用“加速到期”与“违约金”条款增强和解协议执行力
本案最终达成的分期付款协议中包含加速到期条款与违约金条款,有效防止了债务人再次违约。这是专业律师在和解谈判中常见但容易被忽视的风险控制手段。
加速到期条款是指,若债务人任意一期未按时付款,则剩余全部未付款项立即到期,债权人可直接申请强制执行。此举可避免债务人利用分期付款“拖而不付”。
建议:
在起草或审阅和解协议时,应主动加入上述条款,并明确违约金比例。同时,建议约定协议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方式,避免跨境执行障碍。
4、信用调查与资产筛查是非诉催收的前提,也是诉讼策略的依据
本案律师在接案初期即对债务方进行了信用与资产调查,发现其名下有大型工程设备,为后续施压策略提供了事实依据。
建议:
在交易前,建议通过专业机构对境外客户进行资信调查,重点关注其注册资本、实缴情况、不动产与设备登记、涉诉记录等。若发现资产薄弱或信誉不良,应考虑要求提供银行保函、母公司担保等增信措施。
在催收阶段,资产筛查结果也决定了是否申请财产保全、是否选择支付令程序或提起诉讼。没有资产线索的胜诉判决,往往只是“纸面上的胜利”。
有遇到过“验收后客户变脸”的情况吗?评论区聊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