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工具出口欧盟,合规主线正在从机械指令切到机械法规,厂家如果对"哪些要NB评审"没概念,很容易在附录IV上踩坑。
主线变化:取代2006/42/EC的是机械法规(EU)2023/1230,2027年1月20日全面适用。电动工具涉及的专项安全标准(如手持式电动工具通用系列及对应Part2专项,替代早年的EN 60745体系)照常用,但合规重心从"交一次材料"变成"持续管"——数字化技术文件、投放后监测都要留痕。
两个容易漏的点:
- 带蓝牙、USB或无线模块的电动工具,已经算"带数字元件产品",CRA漏洞报告义务9月11日生效,要建漏洞监测通报闭环;
- 属于附录IV"高风险"的型号(如涉及特定危险设计的),必须走NB公告机构评审,不能工厂自我宣告了事。
专项标准上,手持电动工具看通用系列加对应Part2专项(覆盖机械危险、发热、绝缘等),风险评估依据机械安全通用标准。我们接触的客户里,常见问题是把"整机CE"理解成只做电气安全,忽略机械风险评估和无线款的双合规。
落地动作建议:①列清产品清单,标出带无线/USB的型号(同时落CRA);②核对是否触附录IV(触则走NB);③技术文件改电子版、能随时调出;④用机械法规框架提前做差距分析,避免2027年证书作废重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