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王老吉申请新婚大吉商标”冲上微博热搜。王老吉的“吉”宇宙正在疯狂扩张,这次不是凉茶,而是啤酒饮料。


天眼查显示,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近日申请“新婚大吉、端午大吉、开工大吉、新年大吉、生日大吉、中秋大吉、中考大吉”等商标。
据不完全统计,王老吉在申请类似的大吉商标超20个。商标国际分类为啤酒饮料,目前商标状态均为申请中。

对此,不少网友并不买账:以后说祝福语,要给钱才能说?吉吉国王不来一个?






不过,也有不少理性的网友表示:只是不能在自己的产品上使用相同标志而已。


虽然评论褒贬不一,但是不得不说,王老吉用申请商标的方式获得了大众的注意力与关注度。在这个注意力稀缺的年代,品牌想要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从而获得流量,并非一件容易的事情。
且不说非商用不付商标费,即使是真有品牌“撞名”,也不一定就是侵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商标法规定的类似商品,是指在功能、用途、生产部门、销售渠道、消费对象等方面相同,或者相关公众一般认为其存在特定联系、容易混淆的商品。
简单来说,如果王老吉将这些商标注册成功,受到影响的也只有啤酒饮料类别的商品。未来再有啤酒瓶上印刷“新婚大吉”“新年大吉”这些字眼,就构成侵权了。

那么,王老吉“新婚大吉”“新年大吉”等多个商标,是否能够被注册成功呢?
我国《商标法》从来没有说过通用词不能注册商标,毕竟通用词也分哪类的词,并非都不能注册。与《商标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相比,对商标的要求已有明确规定哪些标志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行业中不属于该行业的通用词语也可用于注册商标;但该行业的通用术语经过长期使用、广泛宣传而获得第二层含义,因而具有显著意义,也同样可注册为商标。从这里可以看出,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注册的XX大吉成功是比较难的,商标必须要有显著性,不能与通用名词混淆,所以我们可以持续关注后续商标注册情况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