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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分析
文章导读
    近期,较多企业咨询“单一窗口”加工贸易系统操作问题,现就常见问题汇总如下供企业朋友参考。

    近期,较多企业咨询“单一窗口”加工贸易系统操作问题,现就常见问题汇总如下供企业朋友参考。

    首先,我们先了解何为“加工贸易”。

    加工贸易

    是指经营企业进口全部或者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材料,经过加工或者装配后,将制成品复出口的经营活动,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

    接下来我们看看系统操作方面有哪些常见问题吧

    1、企业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申请设立加工贸易手册(金二)时,表头的“单耗申报环节代码”应如何填写?

    答: 按照加工贸易单耗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企业应在保税加工的成品出口前、深加工结转前或内销前向海关申报单耗。但一些生产工艺流程简单、产品净耗比较稳定、产品单耗关系不太复杂的企业,可在合同备案环节向海关申报单耗。企业确实无法在上述环节向海关申报单耗,事先报经海关批准的,可在合同报核前向海关申报单耗。因此,在单耗申报环节,一般企业应填“出口前”,经海关核准在报核前申报单耗的企业可填“报核前”。

    2、企业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加工贸易手册(金二)系统申请设立加工贸易手册,表头的“进出口岸”应如何填写?

    答:企业应当根据合同和生产经营安排,如实选择填报有关加工贸易货物实际进出境口岸,“进出口岸”应详细填报有关所属海关的4位关区代码。如后期企业需向其他口岸申报金二加贸单证,需先在手册备案中增加相应的进出境口岸,向海关备案成功后,方可在对应的口岸进行金二加贸单证申报。

    3、企业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操作加工贸易手册(金二)数据录入时,表头的“加工企业地区代码”应如何填写?

    答:“加工企业地区代码”是根据加工单位的海关编码前5位进行返填,此栏企业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4、企业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加工贸易手册(金二)系统如何操作外发加工业务?

    答:企业可通过“加工贸易手册系统”,在数据录入模块下的外发加工申报表界面,以电子形式申报外发加工申报数据和实际收发货数据。

    5、企业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操作加工贸易手/账册(金二)报核时,报核数据能否自动提取?

    答:(1)根据系统设置,清单信息既可自动提取,也可手工录入。手工录入清单信息时可在“单一窗口”加工贸易手/账册(金二)系统,加工贸易手/账册报核界面,录入有效的加工贸易手/账册编号,敲【回车键】,继续录入表头数据后,暂存。

    (2)自动提取时,可点击清单页签,在清单界面点击“自动提取”按钮,系统会自动提取可进行报核的核注清单数据。需注意,“自动提取”功能在本报核期内只能操作一次。

    6、企业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操作加工贸易手册(金二)报核时,输入手册号后,系统显示“服务器响应信息: 没有获取到对应的手册数据”, 应该如何处理?

    答:在手册查询模块中输入该手册号,“数据状态” 选择“全部”, 如果能查询出该本手册, 请确认是否是“审批通过状态”,如果无法查询,需联系现场海关,申请同步手册数据到申报端。

    7、企业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操作加工贸易账册(金二)备案,在录入界面中,企业资质备案表头中的“加工生产能力”应如何填写?

    答:按“加工贸易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中“企业生产能力”的金额填写,需请注意单位是“ (万美元) ”。

    8、企业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加工贸易手/账册(金二)需上传随附单据,应如何操作?

    答: 

    (1) 在“随附单据格式”字段内,选择“非结构化”;

    (2)点击“文件选择”,选择文件存储路径,文件加载成功;

    (3)点击“暂存”按钮,文件保存至表体,状态为待上传;

    (4)选中待上传的随附单据,点击“上传”按钮。

    9、加工贸易账册(金二)报核申请已发送,在什么情况下需做差异处置?

    答: 当申报端本次报核数据状态为“差异确认”时, 企业需要进行差异处置。 

    10、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加工贸易账册(金二)系统中,已经录入的核注清单为何无法在系统进行查询?

    答: 核注清单模块在加工贸易账册、加工贸易手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几个系统里都可以录入,但在不同系统里不能相互查询,即如果是在加工贸易手册系统或者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系统里录入的核注清单,那么该核注清单在加工贸易账册里便无法进行查询。故企业用户在操作业务时,需清楚申报单证时所使用系统。

    11、保税核注清单海关编号的规则是什么?

    答:保税核注清单海关编号为18位,其中第1-2位为QD,表示核注清单,第3-6位为接受申报海关的编号(海关规定的《关区代码表》中相应海关代码),第7-8位为海关接受申报的公历年份,第9位为进出口标志(“I”为进口,“E”为出口),后9位为顺序编号。

    12、一份核注清单可对应多少份报关单

    答:一份核注清单对应一份报关。对于不涉证、不涉税贸易统计方式的简化报关手续,如:余料结转、销毁处置(未获得收入)、不作价设备结转等业务,只需申报核注清单,不需要再报报关单。

    13、核注清单生成的报关单,如何进行后续申报?

    答:核注清单预审核通过后,可以从核注清单表体的“报关单草稿”部分找到报关单统一编号,然后登录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货物申报系统,进入“货物申报” — “数据查询/ 统计” — “ 报关数据查询” 界面,点击“高级查询”,操作类型选择“其他报关单数据查询”, 输入报关单统一编号, 即可调出报关单数据,补充确认完整后, 即可进行申报。

    14、企业现需在“单一窗口”操作核注清单修(撤销)申请,应如何操作?

    答:进入“单一窗口”加工贸易手册/账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点击“保税核注清单数据查询”,输入查询条件后,在查询结果列表中选择审批通过状态、需要申请修改或删除(撤销)的单证号,点击“删除申请”或“修改申请”按钮。

    ●提请核注清单修改,需要将拟修改项目数据更正后,点击“暂存”,再点击“申报”。

    ●提请核注清单撤销,直接点击“删除申请”即可。

    需注意以下几点:

    一、不能修撤的情况:

    (1)保税底账已核销;

    (2) 海关有布控复核要求,办结相关手续前。

    二、只能撤销不能修改的情况:

    (1) 无需申报报关单或者对应报关单未申报;

    (2) 清单已对碰;

    (3)清单类型为“2-集中报关”、“4-简单加工”、“8-保税电商”、“9-一纳成品内销”;

    (4) 深加工结转清单已核扣。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核注清单修改项目涉及保税底账备案数据的,应先变更保税底账数据;(2)修改后的核注清单不再重新生成报关单草稿和报关单。

    15、核注清单生成报关单时,备案号是如何对应的?

    答:核注清单生成报关单时,根据表头中的“报关类型” 来生成报关单的备案号。如果是“对应报关”,则填写表头的手册编号;如果是“关联报关”,则填写关联手册备案号。

    16、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操作加工贸易委托(金二)授权的顺序什么?

    答:(1)企业间授权 ;(2)企业内授权。

    即:经营单位/加工单位登录系统,进行步骤1的企业间授权。代理企业登录系统,进行步骤2的企业内授权。

    17、在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操作加工贸易委托授权(金二)的数据,是否会向海关进行发送?

    答:(金二)加工贸易委托授权的数据,不向海关发送,仅保存在单一窗口端。

    18、查询权和操作权有什么区别?

    答:操作权可以为委托方企业进行备案操作及代理报关操作。查询权仅能查看委托方备案数据及进行代理报关操作。

    19、在操作系统时,因操作失误,将授权记录删除了,应如何处理? 

    答:因为(金二)加工贸易委托授权的数据不向海关发送,故误删除了,再重新录入保存授权记录即可。

    20、已经给代理企业授了操作权,为何代理企业不能查询、操作账册数据?

    答:该问题有以下两个原因:

    (1)由于经营/加工单位只做了企业间授权,代理企业没有登录系统进行企业内授权的操作。

    (2)授错了子系统。不能看到E账册就只去做加工贸易账册的权限。因为权限子系统包括:加工贸易手册、加工贸易账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物流管理、保税担保管理、保税货物流转、出境加工等。需要找经营/加工单位核实,手/账册是具体属于哪个子系统的,再到委托授权里,授予相应的权限。

    来源:海关发布。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67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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