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竞销,恶性竞争,可谓害人不利己。价格战虽使企业抢到了一些订单,但并未因此而获利,仅使许多企业进入了微利时期,甚至不惜亏本买卖。一些企业万般无奈,竞将一部分出口退税打入企业利润,让给外商,严重损害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声誉。中国摩托车出口行业存在问题带来的不利影响是深远的。低价竞销、恶性竞争是以牺牲国家及出口企业的整体与长期利益为代价的。有些外贸公司为了短期的经济利润,买入作坊式工厂产品以求获得更多。粗制滥造、价低质次、偷工减料、假冒伪劣的产品长此以往,必然是将好不容易得到的市场拱手让给竞争对手。假以时日,中国的摩托车进入几个国家市场,必将退出几个市场,前功尽弃,功亏一篑。这绝非危言耸听、骇人听闻。事实证明,曾一度打入越南印尼市场的多个外贸企业摩托车品牌现已被挤出了其市场。

我国摩托车产品出口基本上是牺牲产品质量,压低产品成本以寻求出口成交,企业已将这种招数周而复始地使用,造成出口产品的质量低下至恶性循环的状态。一件产品有其自身的成本空间与利润空间及其相应极限,以划分和匹配产品质量水平的高低和企业日后发展的资金。如在此基础上再要压缩成本就会有三种结果可供选择:一是亏本销售;二是平价销售;三是偷工减料。亏本买卖是谁也不会做的,平价销售也难为人愿,唯有偷工减料获取不当得利,才是一些企业之追求。国内一些企业曾一度盛行“经济型"出口车,其初衷原为减少摩托车附加功能而降低成本,从而取得同类产品的价格优势。但只后这一概念被无端扩大,率先在部分非性能、非关键重要部件上做文章,如坐垫、电瓶、电装品、后货箱等。在价格的一再冲击下,一些企业利益熏心,置用户生命不顾,打起了性能件的主意,如降低车架管壁厚度,减少制动蹄片厚度,更换“三轴"材质等。不难看出所谓“经济型"实际就是“劣质车"的代名词。

加拿大反倾销法,原则为凡出口产品低于出口国内销售价,即为倾销。中国企业竞相削价,导致低于产品的国内价格,甚至低于成本,而受到冲击的进口国厂商则联合要求政府征收反倾销税,这样的案例屡见不鲜。目前,摩托车的出口国,阿根廷土耳其即因为市场的混乱而遭遇到进口国家反倾销的调查,这些进口国也对产自我国的摩托车产品设立诸多的壁垒障碍。

一些出口企业钻进口国消费水平不成熟以及质保体系不健全或检测手段不完善的空子,再加上进口国商人唯利是图的习惯心态,使得一些低价低质、假冒伪劣、粗制滥造产品犹如出入无人之境。而这些产品到了消费者手里使用一段时间后得出的结论是:“中国产品质量太差!” 所以中国的摩托车出口主要集中在发展中国家,具体而言,主要集中在东南亚非洲和拉丁美洲等地区,其结果是中国摩托车出口企业在这几个国家不断厮杀,不断降低产品价格。发达国家市场只是有所涉及,而且在发达国家的产品销售也是低档次的摩托车。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7787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邦阅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邦阅网或作者进行删除。

评论
登录 后参与评论
发表你的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