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1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器电子产品污染防治标准工作组以视频会议的形式组织召开了”深化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工作启动会”。 这次会议分析了当前电器电子领域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的国内外行业执行情况及标准化工作进展,并结合《“十四五”工业绿色发展规划》中提出的严格落实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控要求、更新电器电子产品管控范围的目录、制修订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含量限值强制性标准等任务,介绍了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会议中提到的2022年工作重点安排如下:

商讨检测方法由GB/T 26125切换为GB/T 39560系列标准的时间,具体切换时间与方式将以认监委公告的形式发布;

推进SJ/T 11364《电子电气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要求》的修订;

对四项邻苯二甲酸酯类物质(DEHP、BBP、DBP、DIBP)管控成熟度开展调研,如需管控则以GB/T 26572《电子电气产品中限用物质的限量要求》修改单的形式提出要求;

启动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量要求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工作。

以上各项工作计划在2022年11月完成,这对于中国RoHS来说将是一次全面的改版和升级,特别是新增邻苯物质的考量,目前工作组正在向广大企业开展问卷调研,最终会根据调研结果给出管控建议,企业应密切关注相关法规和标准的进展。当前欧盟、韩国、阿联酋等多个国家和地区都已将这四项邻苯物质纳入各自的RoHS管控范围。

同时,中国RoHS的执法也在进行。近期,天津海关发布了一则执法通报,一批进口液晶显示器未标注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志,产品随附材料中也未包含铅、汞、镉等有害物质信息,违反了中国RoHS的要求,最后海关对该产品实施了退运处理。

标识要求调整 将对SJ/T 11364《电子电气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识要求》进行修订。 1、标准名称和适用范围由SJ/T 11364-2014的“电子电气产品”调整为“电器电子产品”; 2、简化了总则要求; 3、对标志的加施位置要求进行了调整; 4、在有害物质含量表中增加了“环保使用期限”和针对“应用例外”的说明; 5、增加了“纳入达标管理目录且完成合格评定的产品,可省略加贴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标志”的要求

关于拟新增的四项邻苯 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 (DEHP/DOP)(CAS NO. :117-81-7):是最广泛使用的增塑剂,除了乙酸纤维素、聚乙酸乙烯外,与绝大多数工业上使用的合成树脂和橡胶均有良好的相容性。

邻苯二甲酸甲苯基丁酯 (BBP)(CAS NO. :85-68-7): 与大多数橡胶和树脂兼容性良好,溶剂化作用强,用作耐水性、耐热、耐油抽出性的增塑剂。 邻苯二甲酸二丁基酯 (DBP)(CAS NO. :84-74-2): 是聚氯乙烯最常用的增塑剂,可使制品具有良好的柔软性,但耐久性差,稳定性、耐挠曲性、黏结性和防水性均优于其他增塑剂。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 (DIBP)(CAS NO. :84-69-5): 为常用主增塑剂之一,增塑效能与DBP类似,具有优良的溶解性、分散性和黏着性。 在电器电子产品中可能存在于电线电缆、塑料、油漆、油墨等各种材料中。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88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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