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 3 月 1 日起,欧盟就要求全新版的能源标签,将适用于所有线下商店和电商平台。

与此同时,亚马逊也在公告提醒卖家,从3月份开始,需要更换新的标签,灯具类的新标签也在2021年 9 月份开始,其他产品将在未来几年陆续推出。

亚马逊等电商平台新规定:2023年3月3日前务必上传能效标签,否则将被亚马逊等平台下架禁售,包括但不限于:照明设备、空调、吸尘器、显示屏、暖风机、滚筒干燥机、洗碗机、洗衣机、冰箱等!以显示器为例:

显示器能效标签 适用的产品范围:

电子显示器 (包括电视,显示器、数字标牌显示屏…)

不适用的产品范围:

1. 屏幕≤100平方厘米的的电子显示器;

2. 投影仪;

3. 一体式视频会议系统;

4. 医疗设备显示器;

5. 头戴式虚拟现实设备(VR);

6. 军事、太空用途;

7. 显示器适用于ERP 指令所涵盖的产品的零件或组件;

根据官方最新消息,欧盟在2021年-02-26发布了能效条例(EU) 2021/340和(EU) 2021/341,对众多产品的能效条例做了修订,其中就包括电子显示器的能效标签条例(EU) 2019/2013和能效要求条例(EU) 2019/2021。

(EU) 2021/340对电子显示器能效标签条例(EU) 2019/2013的修订内容如下:

1. 更新了章节1第2条第(g)点的描述,明确了零部件和组件的定义,作为终端产品零部件的电子显示器不适用(EU) 2019/2013;

2. 更正了章节2第10点HiNA定义的引用描述,之前是引用“(EC) No 1275/2008的章节1”,章节1是适用范围,所以引用的章节号是错误的,而章节2才是定义,已更正为“(EC) No 1275/2008的章节2”;

3. 删掉了章节2第17点“grade 1 monitor”的定义,这个定义是多余的;

4. 更新了章节3第1条第(b)点的描述,对附录V产品信息清单的参数,作了更明确的要求,需要列入产品数据库的公共地方;

5. 在附录I增加了两个定义declared values和guarantee的定义;

6. 在附录II的B部分的末尾,增加说明:应该 用附录VI表格5中的宣称工作功率和可视面积,来计算EEI;

7. 在附录III部分2第(f)条第10点的末尾,增加电子显示器不支持HDR功能时的标签说明,如下:

电子显示器能效标签/亚马逊能效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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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19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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