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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分析
文章导读
    巴基斯坦信用证对发票的要求,一般是手签、一式多份、发票金额不得超过信用证金额,同时要在发票中注明货物的原产国。巴基斯坦的信用证要求在发票上显示的商品的Hs编码是按照巴基斯坦的海关要求编码的,与中国的HS编码并不对应。

    巴基斯坦信用证中的货物描述一般包括货物的品名、数量、规格型号、单价和贸易术语,其他的细节并不注明,而是根据受益人开立的形式发票而定。常州某贸易公司收到巴基斯坦客户开立的信息证货物描述如下:数量50公吨涂层钢卷0.45X 800MM,每公吨975美元FOB上海港,其他货物内容依据受益人2017年2月20日开立的NO.AW2017022002形式发票而定。某家具公司收到的巴基斯坦客户开立的信息证货物描述如下:椅子,总价值11092美元,海运FOB SHANGHAI,其他细节与规格型号依据2016年8月14日开具的形式发票而定,发票号ZI-02—23—03

    这两个货物具有巴基斯坦信用证货物描述典型的特点,即货物的详细情况并不列在信用证中,而是要参照形式发票。形式发票在巴基斯坦信用证货物描述中如此常见,主要是由于巴基斯坦连续的外贸逆差造成外汇短缺而进行外汇管制而形成的。我方出口制作商业发票时要注意的是,商业发票货物描述中要将AS PER BENEFICIARY’S PROFORMA INVOICE NO.AW2017022002 DATED FEB 20,2017,(根据受益人2017年2月20日开具AW2017022002号形式发票)这一句加进去,否则就会造成单证不符而遭到开证行的拒付。

    山东某公司出口一批大蒜至巴基斯坦,由于商业发票中的货物描述没有将“AS PER BENEFICIARY’S PROFORMA INVOICE NO.AE2017031301 DATED MAR 13,2017”(根据受益人2017年3月13日开具AE2017031301号形式发票)加在后面,而遭到开证行的拒付,买方以此为理由提出降价要求,由于大蒜属于生鲜产品需要在港口冷藏保存,而巴基斯坦能源短缺,电力成本较高,因此滞港费增加较快,再加上农产品自然损耗,决定着卖方需要在短时间内退运或转卖,但由于巴基斯坦退运手续繁杂,办理退运时间较长,同时卖方在较短的时间内也无法找到新客户,只好降价卖给了原客户。

    巴基斯坦信用证对发票的要求,一般是手签、一式多份、发票金额不得超过信用证金额,同时要在发票中注明货物的原产国。巴基斯坦信用证的发票条款一般表述如下:受益人手签商业发票正本5份,副本5份,发票金额不超过此信用证金额,发票上要注明开证申请人的名称同时要证实货物为中国原产。要注意的是,巴基斯坦的信用证还要求把进口国商品的Hs.编码显示在发票上,如:发票要显示货物的Hs编码94013000和信用证号码ILCUF/LH/3626/16。巴基斯坦的信用证要求在发票上显示的商品的Hs编码是按照巴基斯坦的海关要求编码的,与中国的HS编码并不对应。如巴基斯坦的HS编码为84489000,中国对应的Hs编码确为8421392900,这就为中国的卖方制单带来了麻烦,即单据上到底是显示巴基斯坦的HS编码,还是中国HS编码,如显示巴基斯坦的HS编码,在中国则无法报关;如显示中国HS编码,则单证不符合信用证要求,会遭到开证行的拒付。在中巴贸易实践中,由于报关与清关有所不同,报关是向我国海关出口报关,而清关是向巴基斯坦海关进口报关,报关与清关可以分别使用两套单据,清关单据严格按照信用证要求来制作,而报关单据则要符合我国的法律要求。巴基斯坦的买方也利用报关与清关两套单据的不同,要求中方的商业发票低开出口商品的金额,以使其在清关中逃税。针对这种情况,中巴双方海关正在加强合作,积极推进双方海关数据联网,一旦中巴海关数据全面联网,报关单据与清关单据就必须一致了。在这种情况下,至于如何解决卖方制单时双方HS编码不一致的问题,中国海关应会推出相应的对策。

    中国与巴基斯坦签订有自由贸易协定,中国商品出口巴基斯坦要办理FTA产地证(FORM P),可以用于买方减免关税。巴基斯坦开立的信用证一般都有这样的条款:CHINA-PAKISTAN FREE TRADE AGREEMNET CERTIFICATE REOUIRED(需要中巴自由贸易协定证书).要注意的是FORM P第七栏要求填写进口国的HS编码,而进口国巴基斯坦Hs编码与中国并不完全相同,所以在中国的原产地电脑系统中不一定能查到巴基斯坦HS编码,即使能查到也不一定与中国商品的HS编码相对应。此时就得在当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将进口方巴基斯坦的HS商品编码备案到卖方出口的商品名称之下,以巴基斯坦的H.S编码开出原产地证书。具体操作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如果前四位Hs编码一致,产地证系统中可以查到,产地证上可显示前四位即可;第二,可以找代理公司开出双抬头的产地证,第一抬头为“O/B’加其他公司的字样,第二抬头为出口商,这种情况一般是外贸公司利用自已的抬头为其他公司代办中巴产地证书。

    巴基斯坦因受恐怖主义与国内示不稳定因素的影响,经济下滑,国内贸易保护主义的抬头,中巴原产地证书退证查询的情况越来越多,而这种双抬头的中巴产地证书占有相当高的比重。原产地证书退证查询实际上也是一种变相的贸易壁垒,它不仅给货物清关带来时间上的延迟,加大了出口风险,还增加了出口方的成本和费用。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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