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己烷(CAS:110-82-7)的危害:
环己烷的危害: | 中国危险化学品名录-危险化学品分类信息表中的危害评估: H225:高度易燃液体和蒸气。 H315:造成皮肤刺激。 H336:可引起昏睡或眩晕。 H304:吞咽并进入呼吸道可能致命。 H400:对水生生物毒性极大。 |
环己烷的危险品运输:
UN编号 | 品名 | 危险类别 | 包装类别 |
1145 | 环己烷 | 3 | II |
环己烷泄露处置,根据国际应急指南:消除所有点火源(泄漏区附近禁止吸烟、消除所有明火、火花或火焰)。作业时所有设备应接地。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堵漏。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密闭空间。用泡沫覆盖抑制蒸气产生。用干土、砂或其它不燃性材料吸收或覆盖并收集于容器中。用洁净非火花工具收集吸收材料。 大量泄漏:在液体泄漏物前方筑堤堵截以备处理。雾状水能抑制蒸气的产生,但在密闭空间中的蒸气仍能被引燃。
根据以上GHS规则导言部分对SDS上的分类问题加以总结:
1、在原有制度下为化学品分类已经产生的试验数据,在根据统一制度对这些化学品进行分类时应予以接受,以避免重复试验和和无必要地使用试验动物。因这一原则厂家可节省资源。
2、全球统一制度本身并未提出物质或混合物试验要求。为对混合物进行分类而制定的标准,将允许使用现有的混合物本身的数据,和/或类似混合物的数据,或混合物成分的数据。大部分已知化学品都有其毒性数据,可直接引用,不需要重复做试验。
3、物质或混合物的分类,既取决于标准又取决于作为标准基础的试验方法的可靠性。按照国际公认的科学原则进行的确定危险特性的试验,可用于健康和环境危险的危险确定。所以有些分类必须加上试验方法,标注数据来源,以显示其可靠性。
制作的SDS对于分类问题一直都是比较谨慎的,在某些特殊化学品/混合物分类时也是考虑多个方面且分析多个数据库数据。每一个物质的分类或者数据后面都会标注数据来源,以显示其权威性,以及可追溯性,某些特殊分类还需要标注试验方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