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贸易中,原产地证书(Certificate of Origin)是出口国官方机构出具的一种证明文件,是用于证明出口货物生产和制造地的重要文件,相当于出口产品进入国际贸易领域的“身份证”,也是进口国海关对进口货物进行关税减免的依据。
进口国可根据此证书对进口货物实施不同的关税政策或决定是否进行贸易限制。中国的原产地证书采用固定印刷格式,通常由商检局签发。出口企业若想申请办理此类证书,需先在当地完成企业注册登记,才能获得申请签证的资格。这种证书在货物交接、货款结算、索赔理赔、进口国通关验收以及征收关税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原产地认定规则
1、完全获得标准:产品完全在一个国家(地区)生产或开采,不涉及其他国家加工,则该国为产品原产地。
2、实质性改变标准:如果货物是由两个以上国家(地区)参与生产的,那么以最后完成实质性改变的国家(地区)为原产地。这一原则主要适用于加工或制造的货物,其实质性改变通常是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如材料的重大变化、加工工序的完成等。
外贸原产地证书的作用
1、核定关税的依据
进口国海关在征收关税时,往往要根据货物的原产地来决定适用的税率。因此,原产地证是确定关税税率的重要依据。
2、确定采用何种非关税措施的依据
在国际贸易中,一些国家可能会对来自特定国家的货物实施非关税措施,如反倾销、反补贴等。原产地证可以证明货物的原产地,从而帮助进口国确定是否需要对这些货物实施非关税措施。
3、国家贸易统计和制定政策的依据
原产地证可以帮助各国政府了解贸易伙伴的出口情况,从而制定更加合理的贸易政策。
4、品质保证
对于消费者和进口商来说,原产地证明是产品品质和信誉的象征。
我国目前已与26个国家或地区签署19个自贸协定或优惠贸易安排。我国可签发的原产地证书有以下四种类型,详情如下:
1、一般原产地证:即常说的CO(Certificate of Origin),是一种证明出口货物生产地和制造地的证明文件,用于证明国际贸易行为中的货物原籍。
2、普惠制原产地证:可简称为FORM A或GSP FORM A,是一种可以享受关税优惠的原产地证书,适用于对挪威、澳大利亚、新西兰出口的符合给惠国相关规定的产品。
3、专用原产地证明书:主要是金伯利进程国际证书、输欧盟农产品原产地证(蘑菇罐头证书)等,这些证书针对特定商品或特定地区制定。
4、区域性优惠原产地证书:即FTA证书,是两个或更多的经济体之间签署协定,在WTO最惠国待遇基础上进一步消除货物贸易的关税和非关税壁垒,改善服务贸易、投资的市场准入条件,实现贸易投资自由化与经济融合,共有19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