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P认证办理公司-线上申请审核,对测量和监控装置标签要求如下
4.3
仪器校准
4.3.1对食品安全、质量和合法性至关重要的过程监控仪器应在内部进行准确性检测。
4.3.2测量和监控装置应贴上标签,标明仪器鉴定和校准截止日期。工厂应保持文件化的准确性检查程序和时间表,以识别所有测量和监视设备。该计划表应明确:
•每项要检查的项目;
•准确性检查的日期;
•准确性检查的计划频率;
•准确性使用的公认方法或标准
C5 环境
5.1 设施化学品储存与处置
5.1.1 化学品、燃料、润滑剂和其他非食品级和/或有毒化合物应正确贴上标签。
5.1.2 化学品容器只能用于储存其指定的化学品,不得重复使用。
5.1.3 所有化学品(包括燃料、润滑剂和其他非食品级和有毒物质)应安全、稳妥地存放在指定的上锁容器或上锁储存区域。容器应放置在可防止对设施任何其他部分造成污染风险的区域。这些区域应由经过培训的指定人员管理。
5.1.4 所有化学品的储存应防止混合,以免产生有害气体、爆炸或其他工人或食品安全隐患。储存区域应防水且通风良好。
5.1.5 燃料、油和润滑剂的储存应包括二次防泄漏区域,以容纳可能的泄漏,且面积应等于或大于设施所用储存容器容量的110%。
5.1.6 燃料、润滑剂、化学品储存和维护区域应设有警告标志。
5.1.7 设施应制定程序以预防和处理任何化学品泄漏。用于管理和清理泄漏的设备和材料应随时可用。清理泄漏工具包应贴上标签,并定期检查其内容和过期产品。
5.2 环境废物管理
5.2.1 应控制设施的污水,以避免污染环境、食品生产区、员工休息和住宿区以及供水系统。污水应通过市政或工厂下水道系统进行适当处理。
5.2.2 设施生产区和设施、场地上的固体废物应根据当地和国家法律法规进行适当储存和处置。 此类废物应得到妥善处理,以避免、减轻和/或补偿对当地社区造成的负面影响。
5.2.2.1 若固体废物副产品将用作海洋原料生产或宠物食品的原材料,则应按照饲料和/或宠物食品法规进行处理。5.2.3 使用过的化学品和燃料容器、废油、润滑剂、过期化学品和其他废弃物,应按照制造商的说明和当地政府的环境法规进行处理,或进行回收。该设施应保留相关且最新的政府法规副本。
5.2.4 若当地政府要求废物储存和处理活动需持有许可证或许可证,则该设施应持有工厂或其服务提供商的许可证或许可证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