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知识产权布局中,韩国专利制度因其灵活性和高效性备受关注,它允许申请人在不同阶段根据技术特点或市场需求转换专利类型,为创新者提供了动态调整保护策略的关键机会。

今天小微就带大家了解韩国各个类型的专利之间是如何转换的!

一、什么是韩国专利类型转换制度?

韩国专利类型转换制度,允许申请人将发明专利申请转换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或者将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转换为发明专利申请

例如,申请人可能在匆忙提交申请时选择了错误的申请形式,或者在申请时难以确定提交申请的主题。通过转换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保留原始申请日的基础上,将申请转换为更有利的类型。这一制度旨在为申请人提供更大的灵活性,以便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专利申请策略

二、发明与实用新型的相互转换

根据韩国专利法相关规定,提出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即原始申请)的申请人可以将本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转换为原始说明书或附图公开范围内的发明专利申请(即转换申请)。

1.转换条件

· 申请人相同:申请人必须与原始申请的申请人一致;

· 时间限制:收到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之后的3个月内,原申请有效且尚未办登授权;

· 内容限制:转换申请的说明书、权利要求等不得超出原始申请的范围;

2.转换流程

· 提交转换申请:

申请人需提交一份附有说明书及相关文件的新申请,并声明转换申请的意图以及构成转换基础的原始申请。

· 原申请自动撤回:

转换一旦受理,原发明或实用新型申请即视为放弃,避免重复授权

· 转换申请的审查:

审查员将检查转换申请是否符合形式要求,包括申请人资格、提交期限等。如果转换申请符合程序性和实质性要求,审查员将对转换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并保留原申请日及优先权。

3.注意事项

· 如果在提交转换申请时没有声明或错误声明原始申请,则转换申请应被视为不合法。除了对明显错误的修改外,不接受对原始申请声明的修改;

· 分案+转换:若只想把部分权利要求转换,需先提交分案,再对分案提出转换申请;

· 转换申请的说明书或图纸允许修改,允许修改的期限应在专利法规定的期限内,从原始申请的提交日起追溯计算;

· 转换申请不得基于多个原始申请提交,但如果在根据两项或多项先前提交的申请提交要求国内优先权的在后申请后,则可以依据该在后申请提交转换申请。

三、外观设计:不支持转换

韩国《外观设计保护法》自成体系,保护客体、审查逻辑都与技术方案完全不同。因此外观设计不能“变成”发明或实用新型;发明或实用新型也不能“变成”外观设计。

以上就是小微对韩国各类型专利之间如何转换的介绍,韩国的专利类型转换制度为申请人提供了极大的灵活性,申请人了解并合理利用这一制度,可以有效提升专利申请的成功率,优化知识产权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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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92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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