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亚马逊欧洲EPR合规又出新规,法国西班牙11月起还将启用账户预留金机制!这直接关系到你的店铺合规、资金周转,各位亚马逊欧洲站卖家需要注意!!!

一、新规核心:意大利代付与法西预留金的制度本质

(一)意大利 EPR 代付制度:平台强监管下的责任转移

1.核心规则

2025 年亚马逊欧洲站正式推行意大利 EPR 税费 “平台代付” 模式,即卖家在后台申报产品类别(如电子电气、包装、家具等)及预估销量后,平台将按 **“注册费 + 按件 / 重量计费”** 标准(如电子设备每千克 0.22 欧元)预扣费用,按月统一向意大利环保机构(如 Electrocycling)代缴。该模式强制覆盖所有使用 FBA 仓及自发货至意大利的卖家,未完成申报的店铺将面临 Listing 下架风险。

2.与税务合规的联动风险

代付记录需同步纳入 VAT 申报的 “其他应税成本” 栏目,但部分卖家因忽略 “平台代付凭证与海关报关单货值匹配” 要求,已出现进项税抵扣被驳回案例。例如某 3C 卖家申报 1000 台耳机的 EPR 费用,但报关单仅体现 800 台货值,导致 20% 的代付费用无法抵扣。

(二)法西预留金制度:风险前置的合规约束

1.双国差异化规则

法国:对首次入驻及过往有 EPR 违规记录的卖家,按上月销售3%-5% 冻结预留金,解冻需提供环保机构出具的 “年度回收证明”;

西班牙:实施 “阶梯式预留”,年销量超 10 万件的卖家预留金比例提升8%,且需额外提交 “产品材料成分声明”。

2.资金链冲击痛点

深圳某家居卖家因未预估预留金成本,旺季时被冻结资金超 40 万元,导致海外仓补货延误,店铺排名下跌 30 名。类似案例中,中小卖家因资金周转率低,受影响程度显著高于品牌卖家。

二、新规叠加下的三重合规危机

(一)政策协同失效:EPR 与 VAT 的申报冲突

1.数据口径差异陷阱

意大利 EPR 按 “实际销量” 计费,而 VAT 申报以 “开票金额” 为准,若存在退货未及时核销情况,易出现 “EPR 缴费量>VAT 申报量” 的矛盾。2025 年已有超 200 家卖家因此被税务机关列为 “数据异常核查对象”。

2.多主体架构的适配难题

此前采用 “一店多主体” 套利的卖家,因不同主体的 EPR 责任无法拆分,需合并缴纳预留金,导致原避税收益被合规成本抵消。某服饰卖家 3 个店铺主体共被冻结预留金 28 万元,远超此前节税金额。

(二)实操流程梗阻:从申报到核销的全链条卡点

1.产品分类误判风险

欧盟 EPR 涵盖 12 大类产品,部分跨界品类(如带电子元件的家具)需同时注册 “电子电气” 与 “家具” 两类编码,某企业因漏报分类被罚缴滞纳金 1.2 万欧元。

2.预留金解冻的证明壁垒

法国要求提供的 “回收证明” 需包含 “废弃物处理量、再生材料占比” 等数据,第三方回收机构出具周期长达 45 天,导致多数卖家资金解冻滞后于资金需求周期。

(三)成本传导压力:中小卖家的生存困境

1.合规成本翻倍效应

义乌某中小卖家测算,新规实施后意大利市场 EPR 成本从年均 5000 元增至 2.3 万元(含代付服务费),叠加法西预留金占用,综合成本占比从 3% 升至 8%。

2。低价竞争模式终结

依赖 “无合规成本” 低价策略的卖家面临淘汰,2025 年 Q3 亚马逊欧洲站下架的 Listing 中,40% 因未缴 EPR 费用或预留金不足。

三、新规适配:税务与 EPR 协同合规的落地策略

(一)主体架构的合规重构

1.单主体聚焦模式

注销冗余空壳主体,以 “1 个核心主体 + 目标国分支机构” 布局,将 EPR 责任与 VAT 纳税义务归集至同一主体,便于数据统一申报。例如某工具类卖家注销 2 家离岸主体后,EPR 申报差错率从 18% 降至 2%。

2.关联交易的成本分摊

若保留多主体,需按 OECD 独立交易原则签订《EPR 成本分摊协议》,留存 “销量占比核算表、费用分摊凭证”,避免被认定为 “利润转移”。

(二)全链路数据管理升级

1.EPR-VAT 数据联动系统

部署财税 SaaS 工具实现 “订单数据→EPR 申报→VAT 核算→预留金预估” 全流程自动化,例如用 ShipBob 对接亚马逊后台,自动匹配 “销量 - EPR 缴费 - VAT 开票” 数据,误差率控制在 0.5% 以内。

2.风险预警指标设计

设定 “EPR 缴费与销量偏离率>10%”“预留金占用率>20%” 等预警线,某企业通过该模型提前识别意大利代付数据异常,避免补税罚款。

(三)成本优化与政策红利利用

1.区域合规资源整合

入驻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的企业,可凭 EPR 缴费凭证申请 “合规成本补贴”,部分地区补贴比例达 30%;通过香港子公司统一结算欧洲 EPR 费用,利用《中欧税收协定》减免预提税。

2.产品结构适配调整

优先布局 “轻小件、低回收成本” 品类(如纺织品),其 EPR 费用仅为电子类产品的 1/5;对高重量产品采用 “本地化采购 + 海外仓组装” 模式,降低头程运输带来的重量计费成本。

四、趋势预判:合规一体化时代到来

EPR 新规与税务监管的协同,标志着欧盟跨境合规从 “单一维度管控” 进入 “多要素联动监管” 阶段。未来 1-2 年,德国荷兰或跟进推出类似制度,企业需构建 “税务 + 环保 + 物流” 三位一体的合规体系,通过 “平台代付工具 + 第三方合规服务商 + 区域政策红利” 的组合策略,将合规成本转化为市场准入优势。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20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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