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情感分析
文章导读
    我们企业会合法合规做好“出口产品转内销”的!

    “出口产品转内销”,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别忽视!

    订单取消、外需下滑、库存积压...针对外贸企业面临的困难,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出“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2020年6月2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16号)》,在支持出口产品进入国内市场的相关要求中指出,要加强知识产权保障。

    老张是一家外贸企业负责人,听说国家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这个利好消息后甚是心动。但平日他也常听闻海关严厉打击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违法行为,因此他决定先向海关部门咨询下进出口货物通关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1.

    Q:您好!我想咨询下,现在国家鼓励出口产品转内销,如果企业的出口产品因想转内销需要报关进口的,海关会管知识产权的问题吗?

    A:您好!根据《海关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海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与进出境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实施保护。

    2.

    Q:那海关保护哪些知识产权呢,比如产品上贴附的商标吗?

    A: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主要包括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以及世界博览会标志、奥林匹克标志。

    法条链接:

    1、本条例所称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指海关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实施的保护。

    ——《中华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二条

    2、侵犯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的货物禁止进出口。世界博览会标志专有权海关保护的程序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

    —《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第十二条

    3、进出口货物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的,由海关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查处。

    —《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第十四条

    3.

    Q:海关保护的知识产权还不少啊!那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保护呢?

    A: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海关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分为依申请保护和依职权保护两种模式。

    依申请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可以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申请扣留,由海关依法对货物实施扣留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依职权保护:海关发现进出口货物涉嫌侵犯已备案知识产权的,通知权利人并由权利人申请扣留,由海关依法对货物实施扣留,对知识产权状况进行调查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温馨提示:

    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知识产权很重要哦!它是依职权保护的前提。权利人可登陆互联网+海关(网址:zllpmyyksd=s?_oi.lkg._ckb_os,进入“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系统”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

    4.

    Q:如果企业被发现进出口侵权货物会有什么后果呢?

    A:可能会涉及行政责任、刑事责任、民事责任以及信用惩戒等。

    行政责任:经海关调查认定构成侵权的进出口货物,由海关予以没收并对进出口企业处以货物价值30% 以下的罚款。

    刑事责任:海关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发现涉嫌犯罪案件的,应当将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针对企业的侵权行为,知识产权权利人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其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信用惩戒:海关本着“守法便利,违法惩戒”的原则,对进出口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企业,依法降低其信用等级,并实施联合惩戒。

    5.

    Q:海关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真够全面的!那么在出口产品转内销报关进口时,有哪些知识产权方面的问题需要注意呢?

    A:首先是审查产品的知识产权权属情况,比如想查询国内权利人已向海关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情况的,可以登录“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系统”进行查询。

    其次是授权问题,企业在转内销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内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可结合产品的实际情况,与国内相关知识产权权利人协商涉及的知识产权授权许可。是属于授权的,严格按照授权范围或遵循权利人的许可内销。

    6.

    Q:在未取得国内权利人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可否去除产品上的商标标识后就可以进口“转内销”呢?

    A:因同一种商品上可能存在多项知识产权,仅去除商标标识仍有可能侵犯其他知识产权。应注意的是,不管是出口还是出口转内销,一旦发生侵权情事,都将承担法律责任。

    7.

    Q:这下可就明白了!感谢您的耐心解答!我们企业会合法合规做好“出口产品转内销”的!

    A:不客气!祝愿企业既可以保护好自己的权益,也与海关一道做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这些事儿~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38454

    声明: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邦阅网系信息发布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若存在侵权问题,请及时联系邦阅网或作者进行删除。

    评论
    登录 后参与评论
    发表你的高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