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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分析
文章导读
    看来,拉扎斯公司对于“饿了么”商标的布局与维权工作还是相当重视,绝不会在“饿了么”商标方面作出任何让步。

    饿了么相信大家应该都不陌生吧,尤其对于当代“打工人”来讲,做饭是不可能的,也就基本靠外卖来维持生活这样子。

    饿了么经营主体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于2008年创立了“饿了么”平台,经过多年的宣传推广品牌影响力不断扩大,如今已经拥有了诸多忠实消费者。

    “饿了么”主营在线外卖、新零售、即时配送和餐饮供应链等业务,申请注册了一系列商标,核心涵盖的商品与服务类别包括第9类、第35类、第42类、第43类等。

    正是因为“饿了么”的企业名称实在是形象生动、简洁有力,于是乎各路人马纷纷模仿,甚至直接用在了企业名称上!

    据查询,饿了吗餐饮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12月23日,其行业属于商务服务业,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包括餐饮管理、销售工艺品、食用农产品、日用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等。

    拉扎斯公司认为“饿了吗”其名称具有攀附公司商誉的主观恶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饿了吗变更企业名称,不得与其“饿了么”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同时索赔经济损失费等共计50000元。

    被告辩称,公司的企业名称系依法核准注册,且公司注册后并没有实际经营。“饿了吗”的“吗”与“饿了么”的“么”读音不同,字形也不同,不构成近似,故请求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涉案系列商标注册在先,而被告的字号“饿了吗”与原告注册商标相比,字形、读音和含义均极为相近,应当认定为近似标识。被告将与原告注册商标极为近似的“饿了吗”作为其字号登记注册企业名称,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客观上容易产生市场混淆,构成不正当竞争。

    故判处饿了吗公司立即变更其企业名称,变更后企业名称中不得含有与“饿了么”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并赔偿拉扎斯公司1万元。

    这些年来,“饿了么”的商标维权工作从未停止,比如前段时间知名的“饿了么”冲锋衣、头盔侵权纠纷案件。看来,拉扎斯公司对于“饿了么”商标的布局与维权工作还是相当重视,绝不会在“饿了么”商标方面作出任何让步。

    近年来,有关商标方面的争议越来越多,由此引发的商标诉讼案件也是越来越多,企业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主动进行商标布局,同时,建立和完善企业知识产权预警机制,一旦发生侵权行为,根据情况严重程度,选择不同维权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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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47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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