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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分析
文章导读
    2018年6月5日,航空公司恢复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后,不到一年时间,价格三次上涨,直至2018年12月5日才有所下调。到了2019年1月5日,国内各航空公司暂停收取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之后的两年多,旅客乘坐国内航班只需要支付机票费用与50元民航发展基金,无需再缴纳燃油附加费。

    近日,祥鹏航空、瑞丽航空先后发布“11月5日重征燃油附加费”的消息。持续了两年多的国内航线“0”燃油附加费,因此按下暂停键。

    根据几家航空公司发布的信息,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的标准为:800公里(含)以下航线收取10元,800公里以上航线收取20元。燃油附加费征收以11月5日(出票日)为准,11月5日以前出票的机票,即便中途办理过改签手续,也无需额外支付燃油附加费。同时,从11月5日起,部分航空公司的“自由飞”、“随心飞”机票特惠套餐在使用中,旅客也还需支付50元机场建设费以及相当额度的燃油附加费。

    目前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征收,采取的是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允许航空公司在不超过按公式计算的最高标准范围内,自主确定具体标准。根据2015年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调整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与航空煤油价格联动机制基础油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571号)》,将收取民航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依据的航空煤油基础价格,由当时每吨4140元提高到每吨5000元,即国内航空煤油综合采购成本超过每吨5000元时,航空运输企业方可按照联动机制规定收取燃油附加费。

    近5年来,国内燃油附加费价格经历多次调整。2018年6月5日,航空公司恢复征收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后,不到一年时间,价格三次上涨,直至2018年12月5日才有所下调。到了2019年1月5日,国内各航空公司暂停收取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之后的两年多,旅客乘坐国内航班只需要支付机票费用与50元民航发展基金,无需再缴纳燃油附加费。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70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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