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ODI对外投资一样,外商想要合法合规的在中国进行投资活动也需要在中国相关负责部门办理备案。FDI备案前期要求: 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经核准的项目若变更后属于备案管理范围的,应按备案程序办理;予以备案的项目若变更后属于核准管理范围的,应按核准程序办理。

FDI英文全称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即外国直接投资,也叫外商直接投资。与ODI(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海外直接投资的区别在于FDI是代表海外向中国投资,ODI代表中国向海外投资。与ODI对外投资一样,外商想要合法合规的在中国进行投资活动也需要在中国相关负责部门办理备案。外商投资形式包含: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外商投资合伙、外商并购境内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增资及再投资项目等。

FDI备案前期要求:

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准入前国民待遇,是指在投资准入阶段给予外国投资者及其投资不低于本国投资者及其投资的待遇;所称负面清单,是指国家规定在特定领域对外商投资实施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国家对负面清单之外的外商投资,给予国民待遇。

1、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禁止投资的领域,外商投资者不得投资;

2、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限制投资的领域,外商投资者需满足限制条件之后才能进行投资。

FDI外商投资流程:

注意:1、不在上述表格规定之外的,的属于《核准目录》第一至十一项所列的外商投资项目,按照《核准目录》第一至十一项的规定核准。

2、由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省级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具体划分地方各级政府的核准权限。由省级政府核准的项目,核准权限不得下放。

3、不属于上述范围之内外商投资项目由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

4、为及时掌握核准项目信息,地方核准的总投资30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项目,由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在项目核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核准文件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FDI备案之后需要注意什么:

1、当项目地点、投资方或股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和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规定需要变更的时候需要向原批准机关申请变更。经核准的项目若变更后属于备案管理范围的,应按备案程序办理;予以备案的项目若变更后属于核准管理范围的,应按核准程序办理。

2、在2025年1月1日之前,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调整其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2025年1月1日之后对未依法调整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并办理变更登记的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其申请的其他登记事项,并将相关情形予以公示。

3、在投资备案/核准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申报单位应向原核准和备案机关提出延期申请。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未提出延期申请的,原核准文件期满后自动失效。

4、外商投资企业需要履行法律规定税务年审等义务

如果违反了相关外商投资规定,会有什么影响:

1、外国投资者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禁止投资的领域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投资活动,限期处分股份、资产或者采取其他必要措施,恢复到实施投资前的状态;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2、外国投资者的投资活动违反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的限制性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采取必要措施满足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要求;逾期不改正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外国投资者的投资活动违反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的,除依照前两款规定处理外,还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违反本法规定,未按照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的要求报送投资信息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4、对外国投资者、外商投资企业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由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信用信息系统。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054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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