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货物运输鉴定中时常会看到两个定义:
1、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列明的化学品(是/否)?
2、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中关于“危险化学品的定义和确定原则”
什么是《危险化学品名录》中关于“危险化学品的定义和确定原则”?
在制定该名录时是根据根合国《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我国制定了化学品危险性分类和标签规范系列标准,确立了化学品危险性28类的分类体系。但未适用所有的联合国GHS内的分类模块。但凡在分类体系内的化学品都属于是危险化学品,具体定义和确定原则如下:
定义: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确定原则:危险化学品的品种依据化学品分类和标签国家标准,从下列危险和危害特性类别中确定:
1.物理危险
爆炸物:不稳定爆炸物、1.1、1.2、1.3、1.4。
2.健康危害
急性毒性:类别1、类别2、类别3。
3.环境危害
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害:类别1、类别2
特别注意:以上3类危害只例举一种,具体详见法规。
举例说明:产品为空气清新剂,分类:H222:极其易燃气雾剂。H229:压力容器:遇热可爆。
l 是否符合《危险化学品名录》(2015版)中关于“危险化学品的定义和确定原则”(是/否):是。
SDS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化学品及企业信息、危害、成分信息、急救措施、消防措施、泄露措施、搬运和储存、暴露控制、理化特性、毒理学信息、生态毒理学信息、废弃物处置措施、运输信息、法规信息及其它信息16 部分内容。1. 若是经REACH注册过的物质,必须在SDS报告上提供注册号码。 2. 对于年销量超过10吨的危险物质,必须增加ES(暴露场景)作为SDS的附件。 3. 若物质或配制品进行了CSA(化学品安全),则SDS及ES的内容必须与CSA中的信息保持一致。
MSDS内容:目前大部分使用的是16项格式的MSDS,内容标题同SDS相同,早期美国有下面两个老的格式内容比较少,现在大多采用(HCS) (29 CFR 1910.1200(g)也是16项格式内容。 OSHA制定的MSDS有8项内容:制造商与产品信息、成分信息、理化特性、燃烧与爆炸数据、反应活性数据、健康危害数据、安全操作与使用方法、防护措施。 WHMIS制定的MSDS有9项内容:制造商与产品信息、成分信息、理化特性、燃烧与爆炸数据、反应活性数据、毒理学特性、预防措施、急救措施、其它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