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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分析
文章导读
    6月最后一周,海关密集发布公告,25日至29日5天连续发布16份。6月底的16份公告中有11份是从7月1日起施行,2018全年则有15份公告是从7月1日开始施行。

    6月最后一周,海关密集发布公告,25日至29日5天连续发布16份。

    有海关媒体一天连发7份公告,居然还没有完全包括当天所有公告,公告真是多到“溢出屏幕”:

    如果您对这个数字没有感觉,我们不妨比较一下:

    2018年上半年,总共发布公告80份,6月最后一周16份,占半年总数的1/5;

    2018年1-5月,各月发布公告数依次为:16、4、5、8、18份,6月最后一周16份,仅次于5月全月;

    2016年以来的30个月里,海关每月发布公告数见下表:

    单独把2018年6月最后一周拿出来,在过去两年多的时间里竟然是并列第2的“成绩”;

    更不用说在如此“凶猛”的发力之下,2018年的6月竟然是30个月里唯一突破20份公告的月份;

    2018年上半年的公告数(80份)已经超过2017年全年(70份),仅比2016年全年(90份)少10份。

    难怪有关务从业者和进出口企业感叹:这么多公告怎么能看得过来,看都看不过来又怎么能及时跟进、严格遵守?

    没关系,有我们在!

    现在就为您把最近的这些公告做一个简单梳理,帮助您抓住重点:

    按照涉及范围、重要程度,我们建议重点关注以下4份公告:

    74号公告“新一代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首当其冲

    67号公告“报关单申报电子报文格式”同样关系到所有进出口企业

    76号公告事关今年的国家大事“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

    79号公告虽然明年才施行,但牵动固废行业神经,影响行业发展

    其他公告相对而言涉及面没有那么大,但对于相关的进出口从业者来说可能更加重要,建议大家结合自身业务加以理解。

    另外,不知大家有没有发现,除了6月底的公告集中“爆发”,另外一个日期同样格外突出:7月1日。

    6月底的16份公告中有11份是从7月1日起施行,2018全年则有15份公告是从7月1日开始施行。

    具体内容方面,大部分是根据近期海关总署对部分规章修改的总署令,对相关规章的配套文书格式进行发布,进出口企业应当密切关注海关修改规章的具体内容和配套文书的格式变化,确保严格依法依规开展业务。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4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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