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核心内容:低价值包裹全面征税

根据白宫发布的行政令,自2025年8月29日东部夏令时凌晨12:01起,通过国际邮政网络以外渠道寄往美国、价值等于或低于800美元的包裹,将被征收“所有适用关税”。

此前,美国对低价值包裹的免税政策(De Minimis)允许价值不超过800美元的包裹免征关税,但该政策已被逐步取消。

国际邮政网络包裹的关税方案

通过国际邮政系统(如USPS、DHL等)运输的低价值包裹,将面临两种关税选择:从价税:按产品原产国的《综合经济效率促进法》(IEEPA)有效关税税率计算,税率范围为30%至100%。

定额税:根据IEEPA有效关税税率分段征收,具体标准如下:IEEPA税率<16%:每件80美元;16%≤IEEPA税率≤25%:每件160美元;IEEPA税率>25%:每件200美元。

政策过渡期与生效时间

6个月内承运人可选择税制:自行政令生效之日起,运输承运人可在6个月内选择适用从价税或定额税。

2027年7月1日起全面从价税:根据《大而美法案》(OBBBA),2027年7月1日起,全球小额货物免税政策将彻底失去法律依据,此后所有低价值包裹必须缴纳从价税。

政策对跨境电商卖家的影响

成本激增,利润空间压缩直接成本增加:以定额税为例,若中国卖家向美国出口IEEPA税率低于16%的国家(如越南泰国)商品,每件需额外支付80美元关税;若向税率超过25%的国家(如印度巴西)出口,则需支付200美元。

国际邮政网络包裹成本上升:此前通过邮政系统运输的包裹可享受较低的从价税率(如30%),但新政策下,卖家需承担更高的关税成本。

低价策略失效:依赖“低价+免税”吸引消费者的平台(如SheinTemu)将面临库存滞销风险,需重新评估定价策略。

供应链调整压力:为降低关税成本,卖家可能转向高税率国家(如墨西哥波兰采购商品,但需考虑物流时效和质量风险。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932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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