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议信是一种法律工具,让您向审查员通报有理由拒绝注册某个商标。与反对程序类似,抗议信只能针对待审的申请提交。如果商标已经注册,想要挑战该商标的人可以考虑其他选项,如申请取消程序。
抗议信提交的特殊性
如果您得知某个商标已提交申请,并且您认为有理由拒绝注册该商标,您可以在以下条件下向USPTO提交抗议信:
抗议信按时提交;
您有合理的理由拒绝注册该商标。
拒绝注册的理由可以包括:与已注册商标或已提交注册的商标相似或相同;商标的描述性或商标是通用的;以及其他一些理由。然而,如果拒绝的理由是与普通法商标的相似性,抗议信将不会被接受。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使用其他手段,特别是提交反对程序。
遵守抗议信的正式要求,并确定和阐明拒绝注册商标的理由,需要特定的法律知识。虽然您可以自己准备抗议信,但建议您聘请商标律师。
提交抗议信的费用为150美元。与提交反对程序相比,抗议信的费用较低,程序也较为简单。因此,如果您得知某个商标您认为不应注册,最好在该商标发布之前提交抗议信,而不是等待发布并进入反对期。
针对多个申请提交抗议信
如果申请人提交了多个您认为不应注册的商标申请,您需要针对每个申请单独提交抗议信,并为每个申请支付相应的费用。例如,申请人提交了两个商标:一个是与您已注册商标相似的文字商标,另一个是组合商标(包含相同的文字部分和图形)。如果您认为组合商标也与您已注册的商标相似,您可以考虑提交两份抗议信。
提交抗议信的截止日期
抗议信只能针对已提交的申请进行提交。建议在申请公布之前提交抗议信,理想情况下应在审查员发出办公室行动(Office Action)之前提交。如果申请已经公布,但距离可以提交异议的30天期限尚未过期,您仍可以提交抗议信,但此时提供的证据必须能够建立一个初步的拒绝案件。此时证据的要求高于在商标申请公布之前提交的标准。如果您在30天期限过后提交抗议信,该抗议信将被拒绝。
抗议信可以针对通过USPTO的国家程序提交的申请,也可以针对根据《马德里议定书》在美国提交的申请。对于后者,抗议信必须在申请从国际局提交至USPTO后的18个月期限内提交。
谁可以提交抗议信
与异议不同,异议提交人必须具有法律立场,而任何人都可以提交抗议信。例如,如果您注意到有一个商标申请使用了在您行业或其他行业中描述性术语,您可以准备并提交抗议信。同样,如果您知道有一个商标申请复制了某个著名人物的名字,比如一位歌手的名字,即使您与这位歌手没有直接关系,您也可以提交抗议信。
抗议信的审查
抗议信由商标审查政策副专员审查。如果提交抗议信未满足要求,专员可以拒绝将抗议信附加到申请中。如果符合提交要求,且提供的证据相关且支持拒绝注册的理由,这些证据将被纳入申请记录,由审查律师进一步考虑。
对于不同类型的证据,有格式要求。例如,如果您提交网站作为证据,必须提供网址链接并注明访问网站的日期。这些细节非常重要,因为它们可能会影响抗议信的审查及其提交结果。商标律师熟悉此类提交的各个方面,与他们合作有助于有效利用资源并进行正确的论证。
抗议信通常会在60天内审查完毕,提交者将收到有关审查状态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