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0日起,央行《金融机构客户受益所有人识别管理办法》(12号令)正式施行,受益所有人必须是自然人,多层嵌套必须逐层穿透至最终实际控制人。离岸公司开户须完成UBO申报,识别标准与CRS、跨境核查联动。

关键要点

1. 受益所有人必须是自然人——多层嵌套必须“穿透到底”

12号令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受益所有人必须是自然人,而非公司法人。对于多层嵌套架构(如BVI→开曼香港→境内),金融机构须逐层计算持股比例,识别最终自然人股东。以三层架构为例:甲持有A公司100%,A持有B公司50%,B持有C公司60%,甲实际持有C公司30%,即被认定为受益所有人。

2. 25%持股阈值+实质控制双重识别标准

12号令确立“所有权、收益权、控制权”三位一体的识别思路,核心标准为持股超过25%或通过协议安排实现实质控制的自然人。对于股权分散的公司,若无人持股超25%,则需识别实际控制人。信托、资管产品等主体亦有对应识别路径,全面覆盖各类离岸架构。

3. 银行UBO核查已对接CRS等跨境系统

银行在开户尽职调查中,通过联网核查、跨境信息核验(对接香港CRS交换系统、新加坡ACRA公开查询接口等)确认UBO信息真实性,周期约10-15个工作日。股权结构复杂、涉及多层级持股的公司,尽职调查周期会相应延长。未完成穿透识别的离岸公司将无法通过银行开户准入。

延伸提示

建议拥有多层离岸持股架构的客户,提前梳理股权链条、逐层计算持股比例、明确最终自然人受益所有人身份信息及资金来源合法性,在银行开户前准备完整的UBO申报材料。该识别标准将同步影响账户年审及跨境资金划转合规审核。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22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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