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卖家选择在荷兰进行商品进口,无需在进口时立即支付增值税。卖家只需完成以上操作既可以享受荷兰的增值税递延政策!

增值税递延(Postponed VAT Accounting,简称PVA),也叫财政清关

举个例子

当一家非欧盟公司将货物进口到欧盟境内时,一般需要提交一份增值税报表并提前支付21%的增值税,而卖家在下一次增值税申报中才能收回上回已支付的增值税。而卖家选择增值税递延则无需在货物进口第一时间缴纳增值税,可以选择通过税务递延的方式到达最终配送目的国。

荷兰是欧盟国家为数不多为卖家设置增值税递延政策的国家之一,该税法被称为‘第23条许可’。跨境卖家选择在荷兰进行商品进口,无需在进口时立即支付增值税。选择这种清关方式更加有利于卖家的现金流流动,这样卖家就可以在很大程度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

卖家如何在荷兰进行合规增值税递延?

欧盟境内的增值税申报一般分为3种情况,分别是货物进口欧盟内部的货物采购以及欧盟境内的货物供应

货物进口到荷兰

当非欧盟原产地的货物进入欧盟时就会产生进口增值税,卖家进口货物到荷兰可以先申请进口增值税递延许可证,将进口增值税从实际进口时缴纳推迟至定期增值税申报,不过只有在荷兰本地成立的公司才能申请‘23条许可’。卖家可以申请荷兰公司或者委托当地的一名税务代表,代为申请。

在荷兰一般有两种类型的税务代表,分别是有限许可税务代表和一般许可税务代表。

有限许可

1.一般只适用于进口和转口供应;

2.接受有限许可税务代表的公司无需为以上这些交易进行增值税登记,除非卖家在荷兰境内进行其他应税交易(例如在欧盟内部的交易和当地收购);

3.进口和转口供应都应包括在税务代表的报表中;

4.税务代表对增值税负有无限责任,也义务提交统计报告(Intrastat,如果适用);

5.一般货物代理和物流公司都会提供或使用此种税务代理。

具有一般许可证的税务代理

1.可以适用于卖家在荷兰境内的所有交易;

2.所有的交易,包括进口、本地和欧盟内部采购,都应该包括在一份增值税申报表中(代表公司的);

3.该税务代表对增值税负有有限责任,也有义务提交统计报告(Intrastat,如果适用);

4.一般增值税咨询公司或者跨境服务商都会提供此种类型税务代理。

卖家如何向税局申请设立税务代表?

1.卖家(外国公司)和税务代理人向主管税局提出申请,要求他们指定外国公司的荷兰增值税代表。

向税务局提出的请求中需要提供的信息:

2.税务局作出正式决定,并确定它要求外国公司提供的保证金数额,以保障外国公司在没有当地实体的情况下征税。

3.外国公司将确定的保证金转给税务局。

4.税务代理将保证金的支付证明转交给税务局。

5.税务局正式任命该税务代理并签发“23条许可”,接下来卖家便可以使用荷兰增值税递延。

卖家只需完成以上操作既可以享受荷兰的增值税递延政策!

以上就是今天荷兰税务知识的分享,更多跨境税务资讯请关注万理晴跨境公众号!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18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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