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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分析
文章导读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3号四十四、单价、总价 按照报关单填制规范要求填写进料料件复出一定要与原进口价格一致嘛?

    加工贸易料件复出

    定义与代码

    加工贸易料件复出是指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进口的保税料件因品质、规格等原因退运,以及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剩余料件、边角料、废料退运出境

    来料加工料件复出监管方式的代码为“0265”,简称“来料料件复出”

    来料加工边角料复出监管方式的代码为“0865”,简称“来料边角料复出”

    进料加工料件复出监管方式的代码为“0664”,简称“进料料件复出”

    进料加工边角料复出监管方式的代码为“0864”,简称“进料边角料复出”

    适用范围

    加工贸易料件复出适用:

    1.来料加工、进料加工进口的保税料件因品质、规格等原因退运,以及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剩余料件、边角料、废料退运出境

    2.经营企业因加工贸易出口产品售后服务需要,请出口加工贸易手册项下进口的保税料件

    本监管方式不适用:

    加工贸易进口料件、剩余料件及边角料、废料复运出境后更换同类货物进口,监管方式为“来料料件退换”(0300)、“进料料件退换”(0700)

    价格填制的规定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18号(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

    三十七、单价

    填报同一项号下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单位价格。无实际成交价格的,填报单位货值。

    三十八、总价

    填报同一项号下进出口货物实际成交的商品总价格。无实际成交价格的,填报货值。

    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23号(关于启用保税核注清单的公告)

    四十四、单价、总价  按照报关单填制规范要求填写

    进料料件复出一定要与原进口价格一致嘛?

    我司是一家进料加工贸易企业,有一批进口保税料件因合同问题需要复出,但由于汇率及料件存放于我司的时间较长,现在的单价与原进口的单价有差异,我司是否必须要按原进口的单价来申报料件复出?现在通关事务上,口岸海关对料件复出的单价与原进口单价的要求是必须一致的,但我司找不到任何有关以上描述的法律法规,请问是否有法规明文规定料件复出单价必须与原进口单价一致呢?

    来源:上海特普沃德国物流转自网络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34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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