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居民公司对全球收入征税。非居民公司通常根据当地产生的收入通过注册子公司、分支机构或常设机构在巴西纳税。除此之外,非居民公司可能需要就来自巴西的收入缴纳预扣税 (IRRF)

企业所得税 (IRPJ) 采用实际利润(APM) 推定利润(PPM),按年度应税收入的 15% 固定税率征收

附加税:年应税收入超过 240,000 巴西雷亚尔 (BRL) 的企业纳税人还需缴纳 10% 的附加税。

净收入社会贡献 (CSLL):法人实体通常按 9% 的税率缴纳 CSLL(某些规定的实体除外,例如金融机构和私人保险公司,它们的税率较高),这对于 IRPJ 目的是不可扣除的。税基是所得税前利润,根据计算方法(即 APM PPM)进行一些调整后。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计税基础

巴西有四种企业所得税制度:

实际利润法

推定利润法

仲裁利润法;和

SIMPLES – 简化的税制。

实际利润法是企业所得税的一般规则,其税基是通过对纳税人的账面收入应用某些法律定义的调整(加减和扣除)来确定的。税收基础可以考虑 Regime de Competência(权责发生制)用于扣除目的以及转让定价规则和资本弱化规则。在这种制度下,税收损失可以无限期结转。纳税人最多可以抵扣每个财政年度应税收入的 30% 的税收损失。

对于巴西公司来说,推定利润法是可选的,只要法律没有要求采用实际利润法并且其上一年的年总收入不超过 7800 万雷亚尔。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基础是根据公司总收入的法定百分比来确定的。费用与公司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无关,税收损失不能在此制度下抵消。在此制度下,公司不受巴西资本弱化规则和进口交易转让定价的影响。但出口交易应遵守巴西转让定价规则。

SIMPLES – 简化税制是一种有利的税收制度,适用于微型和小型公司(根据法律定义),它允许支付一种税来代替六种不同的联邦税(IRPJCSLLPISCOFINSIPIINSS )、一项州税 (ICMS) 和一项市政税 (ISS)。税率可能从 4% 33% 不等,具体取决于公司的规模和活动。SIMPLES 不适用于总收入超过 480 万雷亚尔的公司和一些特定业务(银行、一些运输公司等),包括外国股东拥有的公司。

Arbitrated Profit Method Presumed Profit Method 相似,但假定利润率更高(基本上增加了20%)。如果缺乏可靠的会计信息,税务机关更常采用这种方法。虽然不常见,但在税法规定的某些情况下,纳税人也可以自愿采用这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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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2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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