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MSDS报告是什么检测
MSDS报告即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Safety Data Sheet)的简称,MSDS报告是化学品生产商或销售商按照法律要求向下游用户提供的关于化学品安全特性的资料,包括化学品的成分、物理化学性质、危险等级、毒性、个人防护、运输和储藏等各个方面内容,MSDS报告是化学品企业向下游用户传递化学品安全使用信息的一种载体。
单从字面上来看,MSDS报告比MSDS少了一个M,也就是从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变成了Safety Data Sheet。这个仅仅是名称的变化,针对MSDS报告里面内容框架,并没有发生改变,还是16大项内容。
1、MSDS报告更新后的检查结果情况:
在全球化的工业环境中,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流通是至关重要的。近日,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公布的第 11 次联合执法项目(REF-11)的调查结果显示接受检查的安全数据表(MSDS报告)中有 35% 存在不合规情形。针对不合规责任主体,执法当局通过书面建议、行政命令、罚款和刑事投诉等手段来指导责任主体履行合规义务。
本次执法项目在 28 个欧洲经济区国家进行,重点检查MSDS报告是否符合修订后的 REACH 附录II(Commision Regulation (EU) 2020/878)要求。其中包括MSDS报告是否提供有关纳米形态、内分泌干扰特性、授权条件、UFI 编码、急性毒性估计值、特殊浓度限值和其他相关参数的信息。同时,该执法项目也审查所有欧盟企业是否准备了合规的MSDS报告并主动传递给下游用户。
在此次受检的 2500 多份MSDS报告中:
35% 不合规:要么是因为内容不符合要求,要么根本没有提供 MSDS报告。
27%存在数据质量缺陷:常见问题包括有关危害识别、成分或暴露控制的信息不正确。
67% 缺乏关于纳米形态的信息。
48% 缺乏关于内分泌干扰特性的信息。
根据欧盟法规(EU)2020/878对REACH附录II的修订, MSDS报告这些项目需要包含新的要求或更新的信息,且这些要求均已生效。
2、MSDS报告文件编写是否有格式和内容的要求:
目前,世界上各个国家或地区针对MSDS报告的文件都有各自的格式及内容的要求。一般来说,都会明确MSDS报告文件中所包含的内容,体现顺序,以及哪些是属于必须的内容。
GHS标准版本的MSDS报告是什么?
化学品安全说明书(MSDS报告)和安全标签是国际规章和法规对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重要关注点,目前《联合国化学品分类与标签全球统一协调制度》(GHS制度)、我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591号令)、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与限制法规》(REACh法规)、《欧盟物质和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和包装法规》(CLP法规)等都对化学品MSDS和标签提出了明确要求。以下是法规简介及相关条款。
二、MSDS办理的注意事项
MSDS办理的注意事项有以下两点:
1、厂家自己编制MSDS办理:
通常大型的化学公司都会花费相当大的人力和财力来维护与本公司经营相关物料的MSDS数据库,原料的MSDS通常由供应商处获得,但是产品的MSDS一般由公司自己编制。当然不是每个公司都可以自行编制。自行编制MSDS需要有两种优势:首先,专业编制MSDS的人才。不仅要有化学专业背景,对公司产品的物理化学性质、毒理性、应急措施等非常熟悉,更重要地是对各国相关产品法规及产品分类标签制度有深刻的了解;其次,有强大的财力支持。厂家如果有一定财力可以买一个专业编写MSDS的数据库,这样哪怕以后法规更新,也可以应对自如。
2、向专业的第三方机构申请MSDS办理编制:
当然第三方机构的MSDS并不见得权威和正确。国内的第三方机构素质都是层次不齐的,选择较早开始做MSDS的公司,能够为企业提供具有国际标准的MSDS编制服务。
三、日本标准MSDS认证MSDS证书
日本在2014年3月发布了基于联合国GHS第四修订版的日本工业标准JIS Z 7252:2014,新版标准将于2017年1月1日正式实施,在此之前,企业允许使用旧版标准JIS Z7252:2009判断化学品分类并制作MSDS报告和标签。
日本标签的最新标准为JIS 7253:2012,基于GHS第四版。
语言:日本语。
制作日本GHS标签的必要信息
1.象形图。
2.警示词。
3.危险信息。
4.预防、事故响应、储存、废弃措施。
5.化学品名称及相关信息。
6.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7.涉及到日本其他法律规定的事项。
1.象形图
采用GHS中使用的标准象形图。图形大小为25px2以上。
象形图须注意一下几点:
1)如果您使用的“骷髅”图标,则“感叹号”图标不需要再体现。
2)如果您使用的“腐蚀”图标,“惊叹号”表示皮肤过敏或眼睛的刺激,不适用。
3)如果您使用的是“健康危害”图标。代表呼吸系统过敏,皮肤过敏,皮肤
刺激或眼刺激的“感叹号”不适用。
2.警示词
GHS的警示词是“警告”和“危险”。每一个危害分类都对应有警示词。详见JIS JIS 7253:2012附录A。如果危害分类有对应“危险”警示词的,则“警告”警示词不适用,标签上只需加上“危险”即可。
3.危险信息
危险公示信息,即MSDS报告上的危险种类及其分类。标明有关化学品的危险性质和程度。危险分类相对应于危险信息。按照GHS的分类代码(即:JIS JIS 7253:2012附录A)对应它的危害信息(即:JIS JIS 7253:2012附录B)。
标签上的危险信息也可用优先级表示:例如:产品中的成分有危害分类:H314:造成严重皮肤灼伤和眼损伤。如还有分类:H318:造成严重眼损伤。则后者可以省略。
4.预防、事故响应、储存、废弃措施。
为了减少危险化学品因处理储存不当而引起的事故。每一个危险分类信息都对应于每一个或几个不同的代码,每个代码对应一个预防、事故响应、储存、废弃语句。(详见:JIS JIS 7253:2012附录C)
5.化学品名称及相关信息。
有害物质的名称及信息要与MSDS报告上保持一致,如果产品成分不被GHS归类为有害物质。那可以用一些化学物质的代用名称为供应商的商业秘密计。
6.供应商的相关信息。
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号码、传真、电子邮件、紧急联系号码(联系人)。
7.涉及到日本其他法律规定的事项。
如果供应商的产品涉及到日本国内的其他法律法规,例如:消防法、有毒有害物质控制法等,如适用须添加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