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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分析
文章导读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申请破产清算的天津顺航海运有限公司的大股东天津港海船务有限公司也在同批公告之列。该《通知》称,天津港海船务有限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

    长航凤凰(000520)控股股东天津顺航海运有限公司申请破产清算。

    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旗下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天津顺航海运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任管理人的通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显示,天津顺航海运有限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

    天津顺航海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17日,注册资本5亿元人民币,股东为天津市港海船务有限公司、浙江港海投资管理有限年公司,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国内水陆货物运输代理、劳务服务、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

    据天津市二中院方面数据,截至2018年10月31日,天津顺航海运有限公司账面资产3728120071元,负债3824174763元。未分配利润-799301924元,所有者权益-96054692元。

    《通知》确定的申报条件包括:

    一是申报机构为编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中的社会中介机构。

    二是接受联合报名,但需提交合作各方签署的有关责、权、利的法律文件,同时需明确被选任后以谁的名义担任管理人。

    三是申报机构可以派出的管理人团队不少于15人,其中执业律师不得少于5人。

    四是申报机构声明该中介机构及其派出的管理人团队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九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不得或不宜担任管理人的情形的书面文件。

    五是对于已经通过随机摇号方式被指定为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且案件尚未审结的社会中介机构,此次选任不得再申报。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申请破产清算的天津顺航海运有限公司的大股东天津港海船务有限公司也在同批公告之列。

    2月12日,和上述公告一同挂出的还有一则《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天津港海船务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选任管理人的通知》。

    该《通知》称,天津港海船务有限公司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

    天津港海船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8月23日,注册资本5260万元人民币,股东为自然人陈德顺、陈晶晶,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国内水陆货物运输代理、劳务服务、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房屋租赁。

    据公告数据,截至2018年11月30日,该公司账面资产8.75亿元,负债9.20亿元,未分配利润-1.10亿元,所有者权益-4501.97万元。

    长航凤凰危机持续

    天津顺航海运有限公司为上市公司长航凤凰的控股股东。近期以来,以旗下上市公司长航凤凰为核心,民营船老板陈德顺的庞大产业遭遇持续逆风。

    2015年7月,长航凤凰公告称,原有控股股东、央企中外运长航集团将其全部股份作价10亿元现金转让给天津顺航,长航凤凰实控人变更为陈德顺。

    在入主长航凤凰后,陈德顺一度颇有作为。2016年6月,长航凤凰披露,长航凤凰拟以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或有负债)与港海建设全体股东所持有的港海建设100%股权进行等值资产置换,港海建设100%股权按照评估值作价78.7亿元左右,置换差额76亿元由长航凤凰发行股份支付,上市公司的业务将由航运业变更为土木工程建筑业。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13日),天津顺航共持有公司181,015,974股股份,占公司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7.89%,倘若天津顺航进入破产程序,则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长航凤凰近日发布业绩预告表示,预计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00万元—7,000万元,同比上升:2.32%—37.74%。

    港海建设已步入破产重整程序

    除了上市公司长航凤凰外,陈德顺的其他产业也陷入困境。

    2018年9月,新京报记者独家报道,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港海(天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已受理港海(天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

    公开信息显示,港海建设是目前国内规模较大的民营疏浚企业,拥有绞吸式挖泥船10艘,配套工作艇10艘及百余公里的排泥管线,年疏浚能力超过2亿立方米,具体业务包含围堤工程、疏浚吹填工程和软基处理工程。

    工商资料显示,港海(天津)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4月17日,股东为天津顺航海运有限公司、天津市港海船务有限公司、浙江港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金融发展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上海优术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刘益谦、弘坤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截至2018年3月31日,港海建设账面资产53亿元,负债35.8亿元。多家金融机构已提起诉讼并进入执行程序。主要资产已被质押或被司法冻结。

    ( 文章转自:海运网,转发请注明,如图片有侵权,请告知 )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2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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