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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分析
文章导读
    D公司公司近年来一直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并按海关要求每年补交税款,今年也已经按照惯例计算出补税的金额,正准备提交补税申请时接到海关通知,要求走“主动披露”的程序,同时告知企业,将引入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对企业的稽查。

    在 https://www.52by.com/article/7879 里,我们分享了2个关于特许权使用费的案例,接下来,是另外2个案例。

    案例3:确定要交税了,到底要交多少?

    C公司最近3年累计对外支付特许权使用费1500万元,如果将这笔费用全部计入进口货物的价格,补交税款将达到300万元,这对于一家目前勉强维持盈利的企业来说,无疑是一个毁灭性的打击。企业不愿接受这样的局面,心有余而力不足,不知应当如何化解。

    很多企业在遇到特许权使用费问题时,即使已经知道要运用“有关”和“构成销售条件”来审视自身实际业务,但仍缺乏对规定更进一步的理解,一旦确定应当交税,似乎就没有什么可做的了,殊不知,这里仍然大有学问,有多大呢?以C公司为例吧,在我们的帮助下,最终的补税金额只有30万元。

    海关通常的做法是,确定了特许权使用费应当交税之后,会让企业统计实际支付金额和进口货物的种类、税率等数据,然后要求企业出具情况说明,以企业的名义表述“特许权使用费应当交税”,列举支付和货物数据,提出补税申请。

    这里的“玄机”在于,海关一般只是笼统地告知企业把特许权使用费分摊到进口货物中,企业如果不熟悉法律规定,就会乖乖地把特许权使用费分摊到所有进口货物中,以此计算补税金额,结果不难想象,既然是企业自己“申请”,海关也就不多加干预了。

    问题是这种“不干预”往往是有选择性的,企业算的多了,自然不会干预,算少了,就不好说了。

    从C公司的这个案例中我们会发现,如何计算和分摊特许权使用费,对企业的影响可能有多么大的不同。从勉强盈利到面临灭顶之灾,再柳暗花明转危为安,关键就在于能否准确地分摊和计算。

    分摊和计算的主要步骤有:确定特许权使用费与哪些货物相关,排除不相关的进口货物;确定相关货物中各自价格占比,按照比例分摊特许权使用费;对应货物的税率计算具体补税金额 

    企业应当认识到,即使确定要补税,也不代表所有的特许权使用费都要计入货物价格,必须经过专业的分摊和计算,才能准确合理地确定补税金额。一方面在确定应当补税后,不要轻易地放弃对自身合法权益的维护,另一方面,应当掌握基本的法律法规知识和专业技能,将合理合法的愿望转化为现实。

    如果在这个环节企业感到拿不准,我们建议充分借助专业机构的支持。由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不只是可以提高效率,少走弯路,更重要的是可以取得理想的结果,为企业带来实实在在的效益。  

    案例4:面对“主动披露”和会计师,应当注意些什么?

    D公司公司近年来一直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并按海关要求每年补交税款,今年也已经按照惯例计算出补税的金额,正准备提交补税申请时接到海关通知,要求走“主动披露”的程序,同时告知企业,将引入会计师事务所参与对企业的稽查。

    对于“主动披露”和会计师,D公司还是头一回遇到。“主动披露”与原来的海关稽查有什么不同?对企业有什么影响?为什么会计师会参与海关的稽查?与海关自己查又有什么不同?

    D公司因为一直在补税,原本对今年补税的事并没有过分关注,但这些疑问让企业隐约感到不安,带着问题找到我们咨询。 

    先说“主动披露”,这是海关经过多年的试点,已经在2016年修改的《海关稽查条例》中明确写入法条的一种工作方式,简单说,就是要求企业主动报告海关尚未掌握的问题。与传统的海关稽查最大的区别在于,对如实披露问题的企业,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面对“主动披露”,企业要认清这几点:一是税款不可能少,海关承诺的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举例来说,以前被海关查出问题,结果是“补税+罚款”的,如果企业主动披露属实,结果只是“补税”;二是披露必须属实,一旦查发不实披露,不但不会从轻或者减轻,甚至可能导致从重处罚。 

    再说会计师,与“主动披露”一样,也是经过几年试点后正式写入新修改的《海关稽查条例》,是海关为弥补稽查人员会计专业知识不均衡而采取的政府采购服务行为。会计师的工作目标明确:通过财务查找进出口业务问题;与海关自己查的区别在于:会计师只负责找出“疑点”,如何定性、如何处理,由海关决定。

    提示企业注意:一是了解规定,不应拒绝会计师的参与;二是了解会计师的工作目标和工作方法;三是既然由海关聘请,会计师的费用自然不应由企业负担 

    D公司在我们的指导下顺利通过了会计师参与的“主动披露”稽查,其中的一个“小插曲”不同寻常:一般来说,企业在特许权使用费问题上与专业机构合作,期待的结果即使不能减少税款,至少不能增加税款,而D公司恰恰是在我们审核资料后,增加了补税的金额。这是怎么回事呢?

    问题出在之前D公司自己核算补税金额时,统计计提基数时出现了一个失误,漏了一笔,尽管最后体现在补税金额上并没有多少,然而,如果就此向海关提交申请,肯定无法逃过会计师的眼睛,而这样的问题到了海关眼里,就不单单是补税金额的差异了,而是会对企业的“如实披露”产生怀疑,不但无法享受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优待”,而且会使企业面对额外的处罚,甚至使海关对以往的补税一并怀疑,后果不堪设想。 

    通过上面的4个案例,希望能够帮助企业在遇到特许权使用费问题时不慌不乱,在各个关键点上做出正确的应对。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8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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