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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分析
文章导读
    无车承运人再跟实际承运人合作,完成货物的运输。无车承运人拥有双重属性:对货主来说,无车承运人是承运人;但是对实际承运人来说,无车承运人又是托运人。两者不同的地方主要表现在:法律地位不同——无车承运人属“承运人”范畴;货运代理人属“代理”范畴。

    承运人(Carrier)

    承运人,英语叫carrier。Carrier是搬运人、运输公司的意思。

    Carrier既然是搬运人、运输公司,那么承运人就是实际把旅客或货物从一个地方运输到另一个地方的个人或组织,一般指运输公司。根据不同的运输方式和运输工具,承运人可分为不同的类型。如拥有船舶的,就是海运承运人,即船公司

    通常认为承运人必须拥有运输工具如船舶、飞机、汽车、火车等。

    对海运而言,承运人Carrier就是船公司,也叫船东(Shipping Line)。

    空运而言,承运人Carrier就是航空公司Airlines)。如中国国际航空,CA

    对铁运而言,承运人Carrier就是铁路运输公司(Rail Transport Company)。

    对汽运而言,承运人Carrier就是汽车运输公司(Trucking Company)。

    对快递而言,承运人Carrier就是快递公司(Express Company)或与快递公司合作的其他运输公司。

    我们在国际货代中最常接触到的承运人是船公司、航空公司和快递公司。

    无船承运人(NVOCC)

    无船承运人与一般人的想法相悖,容易引起误解。无船承运人,也叫无船公共承运人,英文Non-Vessel Operating Common Carrier,简称NVOCC。与之相关的概念还有实际承运人(Actual Carrier)和缔约承运人(Contracting Carrier)。

    根据我国《海运条例》,无船承运人叫做“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是指以承运人身份接受托运人(通常为货主)的委托,向托运人签发自己的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向托运人收取运费,并通过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实际承运人——即船公司)完成海上货物运输。

    有一部分国际货运代理人属于无船承运人——拥有无船承运人资格的货代向货主揽货、与货主订立运输合同(成为货主的契约承运人)、签发运输单证(如货代提单HBL),并对全程运输负责,因此对货主来说拥有无船承运人资格的货代就是它的承运人。

    但是拥有无船承运人资格的货代并不实际拥有或掌握相应的运输工具,而是通过与拥有或掌握运输工具的承运人(船公司)订立运输合同,委托船公司完成实际的运输任务。这时,货代是无船承运人(也是货主的契约承运人),船公司是实际承运人。

    无车承运人

    无车承运人是一个比较新的概念,目前在我国还处于试点起步阶段。据悉,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家发改委正在对启动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的相关文件进行审定。

    理解了无船承运人,再看无车承运人就比较容易明白了。无车承运人由美国Truck Broker(货车经纪人)演变而来,是无船承运人(NVOCC)在陆地的延伸。无车承运人,简单地说就是:不拥有运输车辆,但是以承运人的名义接受托运人的运输委托,并向托运人签发运输单据、收取运费的人。无车承运人再跟实际承运人合作,完成货物的运输。无车承运人拥有双重属性:对货主来说,无车承运人是承运人;但是对实际承运人来说,无车承运人又是托运人。

    无车承运人≠货代?

    两者都是运输中介组织,都在整个运输过程中起“组织者”“中间人”的作用,二者都不需要购置车辆,都是轻资产运营

    两者不同的地方主要表现在:

    法律地位不同——无车承运人属“承运人”范畴;货运代理人属“代理”范畴。

    身份不同——无车承运人具有承运人(对货主而言)和托运人(对实际承运人而言)的双重身份,而货运代理人只是接受他人委托办理服务事务,与托运人是被委托方与委托方的关系。

    收费性质不同——无车承运人以承运人的身份向货主收取运费并赚取运费差价,而货运代理人一般来说只是收取服务中介费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2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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