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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感分析
文章导读
    所谓信用证软条款,本身就是个伪概念。其实所谓软条款就是不可撤销信用证中规定有信用证附条件生效的条款,或者规定要求信用证受益人提交某些难以取得的单证,使受益人处于不利和被动地位,导致受益人履约和结汇存在风险隐患的条款。

    所谓信用证软条款,本身就是个伪概念。其实所谓软条款就是不可撤销信用证中规定有信用证附条件生效的条款,或者规定要求信用证受益人提交某些难以取得的单证,使受益人处于不利和被动地位,导致受益人履约和结汇存在风险隐患的条款。

    所以说,对于一带一路国家开来的信用证需要认真审证,看看有什么条款是自己做不了的,那就不要做,大规模修改信用证条款,现在已经不可能了,因为你不做,有其他的同行做,你不垫资,有其他的同行垫资做。但是你要做信用证,需要认真审证,不然款项最后因为单证不符而收不回款,那不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了嘛。

    国际贸易实务中任何一个环节,包括信用证的生效、商品检验、装船运输等环节。

    1.信用证的生效

    如果客户要求开立有条件生效的信用证,那基本就是客户是中间商或者需要资金周转,你以为自己能垫资,那么就开这种信用证,如果不能,也没必要修改这个条款,客户需要资金周转,不可能为你垫资进口货物,所以修改这条毫无意义。

    2.商品检验

    商品检验是对外贸易实务中的重要环节。通常情况下,信用证规定议付时提交以出口商所在国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证书,但由于信用证是单纯处理单据的业务,有时,进口商为了防止出口商出口伪劣产品,会提出要求由自己或其授权人在货物装运前验货并出具相应的检验证书。

    对于这条,可以修改,譬如可以修改为第三方来进行检验,但是对于在发船地检验,这条要谨慎,因为作为进口商都想在最大程度上保证货物的品质,发船地检验,对于货物品质来说,保证并不是很大。

    3.装船运输

    如果贸易合同采用FOB方式时,进口商是有权指定船公司和指定船只的,即使是在CIF或者是在CFR贸易方式下,进口商也有可能为了接货方便或者是为了与自己比较熟悉的船公司进行合作来承运货物而指定船公司和船只。所以,像上述进口商在信用证中指定船公司和船只是一种正常的要求。因此,信用证对装船运输有要求的话,这点需要跟船东西一条一条核实。

    结语:所以软条款就根本是个伪概念,难者不会,会者不难,确实要做信用证软条款的话,要认真审证,做不到就别做了,命里无时莫强求。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3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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