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M(碳边境调节机制)碳排放报告需准备以下文件材料:
一、企业基础信息文件
企业注册证明
营业执照或其他合法注册文件,证明企业身份及经营范围。
欧盟CBAM系统注册账户信息(包括税号、联系地址、银行账户),用于申报系统登录及证书购买。
商品类别、规格、数量及原产地证明,需明确对应欧盟CN编码(8位数字)或HS编码。
产品生命周期分析(LCA)报告(如有),描述产品从原材料获取到废弃处理的全过程碳排放。
二、碳排放数据文件
温室气体排放清单
按国际标准(如ISO 14064)编制,涵盖二氧化碳(CO₂)、甲烷(CH₄)、氧化亚氮(N₂O)等温室气体。
区分直接排放(如生产设备燃烧化石燃料)和间接排放(如外购电力产生的排放),并提供电力排放因子(如中国2022年全国电网平均排放因子0.5703 tCO₂e/MWh)。
生产流程与排放计算
详细记录生产步骤及对应碳排放参数(如燃料类型、消耗量、排放因子)。
说明碳排放计算方法(如生命周期评估法LCA或投入产出分析法),并提供原始数据记录作为支撑。
前体材料数据
原材料成分分析报告,明确碳含量(如石灰石在水泥生产中的煅烧排放)。
若使用CBAM涵盖的前体材料(如铝板材、钢板材),需提供供应商排放数据或欧盟默认值。
三、供应链与合规文件
供应链证明
生产厂家的排放报告或认证,证明供应链碳排放合规性。
若无具体数据,可使用欧盟/英国提供的默认值(但成本更高),或提供等效的第三国核算方法证明。
碳成本支付证明
若产品在原产国已支付碳税或参与碳定价机制,需提供相关凭证(如碳税发票、碳交易记录),以避免欧盟重复征税。
合规性声明
声明数据真实、完整,并符合CBAM法规要求(如《碳边境调节机制条例》及实施细则)。
四、报告填报与支持文件
CBAM官方表格
填写欧盟推荐的《CBAM Communication template for installations》表格,包括企业信息、货物信息、碳排放数据等子表。
确保必填项(标星号)完整,选填项按需补充。
第三方核查报告(正式期要求)
过渡期(2023-2025年)无需第三方核查,但需保存数据记录至少4年。
正式期(2026年起)需提交经CBAM认可的第三方核查报告,证明数据准确性。
其他支持文件
能源消耗记录(如电费账单、燃料采购发票)、工艺过程排放监测报告、运输与分销数据等。
若涉及加工贸易(如进口原料至欧盟加工后出口),需申报加工过程的碳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