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2025年第17号公告《关于优化企业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有关事项》,堪称“跨境税务穿透监管”的里程碑!直接以“代理给不出货主真实信息,就让代理自己承担相关税款”的穿透追税方式,大力整治买单出口乱象。

随着这一新规发布,受到广泛关注,业内普遍认为买单出口模式即将被终结。

本文将结合法规政策,对17号公告进行解读,并提出相关合规策略建议。

一、17号公告的合规影响

(一)常见出口业务场景

1、常见模式:

(1)代理报关(双抬头)

代理单位(如外综服、代理报关企业等)作为境内收发货人,委托企业作为生产销售单位,进行双抬头报关。其中基于委托企业的属性,又可以分为代理生产企业出口和代理贸易企业出口。

(2)自营报关(单抬头)

生产销售企业同时是境内收发货人,以自身名义进行出口报关,行业俗称单抬头报关。其中又可细分为一般的自营出口,即签有买卖合同、货权转移的出口模式;“假自营真代理”,虽然是单抬头报关,但没有销售收入,实际上货权并未转移。

(二)公告对代理出口的合规影响:填报义务和责任进一步加重,但对委托关系清晰的代理出口模式影响不大

1、对代理生产企业出口:委托关系清晰,企业所得税应税主体清晰,影响不大,反而进一步明确了以代理费用报企业所得税;

2、对代理贸易企业出口:代理企业与贸易企业间委托关系清晰,但如果贸易企业如果无法追溯上游,可能承担企业所得税申报纳税责任,增加贸易企业负担,需明确与委托企业的申报纳税责任义务分配问题;

3、单抬头模式将是未来核查重点,须严格落实申报纳税要求,真自营业务规范申报纳税没有明显合规风险;“假自营真代理”业务要明确约定申报纳税主体,且如果涉及电商业务,要关注与平台数据及其他联动数据的匹配问题,风险较高。

(三)公告对“买单卖单”出口的影响:风险和成本明显提高

17号公告进一步明确申报纳税责任主体,将大大限制”买卖“报关单的业务模式,提高通过买卖报关单掩饰相关违规或违法业务的成本。在外贸现实场景中,出口业务相关的违规、违法行为包括申报不实、侵犯知识产权、虚开发票、骗取补贴、漏税逃税、非法买卖外汇、逃避商检等。原来通过“买单”意图规避相关监管处罚或者掩饰真实责任主体的,由于面临企业所得税申报二选一的问题,相关主体被穿透以及违规出口行为被查发的的可能性提高。

二、合规趋势和建议

税总可以通过商家平台交易数据和出口申报数据的比对,来进一步确定实际出口情况,从而确定企业出口销售收入。海关会进一步配合税总的监管要求,加强出口申报的合规性,会增加大量的后续核查。对此,建议企业:

①对于历史问题:合理评估,制定应对及抗辩策略,争取降低税负成本;与委托方协商申报责任和税负成本分担,修订合同条款保障自身利益;对于已出补税结果的,结合具体情况,谨慎评估刑事法律风险。

②对于未来业务:规范申报纳税,理清委托关系(加强出口货物溯源和上游客户管理);提高风险业务的合规意识,尤其关注涉补贴、出口退税业务的合规水位;提升出口合规水平,同时避免出借抬头被利用作为出口抬头从事违法违规出口活动等。

三、如何办理出口退税?

(一)如何办理进出口经营权?

公司申请办理进出口收货人需要的材料:

①需要准备的资料:

▷公司英文名称、公司实际经营场地(实际经营地址英文翻译)、法人电话、公司邮箱、公司座机、公司传真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办理电子口岸时,需要操作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单位公章

②你会拿到以下证件:

▷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原件

▷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简称海关证书)

▷检验检疫局备案表原件

▷外管局外汇备案,网上开通进出口名录

▷电子口岸(证书盾),法人卡、操作员卡、智能读卡器

*所需时长:15个工作日,不需要法人到场

(二)办理进出口经营权指南

☑到商务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

☑到海关办理《报关单位登记证书》

☑到市民中心办理《电子口岸卡》

☑到外汇管理局备察

☑刻报关章

☑开设外汇账户

☑到税局做进出口退税备案

(三)出口退税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生产或出口的货物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或产品

☑货物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

☑贷物必须是所在公司财务上做出口销售的产品

☑贷物必须是已经收汇并经核销的产品

(四)退税前收集资料

①采购单据

✔采购合同 ✔送货单 ✔采购发票 ✔付款水单

②销售单据

收款回单 ✔销售合同 ✔销售出口发票 ✔INVOICE

③报关单据

✔报关单 ✔站场收据

④场地证明单据

✔租赁合同 ✔收据 ✔付款水单 ✔发票

物流单据

订舱委托书 ✔订舱确认书 ✔货代代理协议 ✔委托报关协议 ✔提运单 ✔装箱单 ✔物流费用发票 ✔物流费水单

(五)出口退税操作流程

①进项发票认证

②导数据

发票:登录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申报退税-认证发票下载

导入:“出口退税软件”-向导-外部数据采集-进货明细导入,导入不能自动生成,还需手动添加(向导-进货明细录入)

报关单:登录电子口岸(出口退税联网检查系统)-报关单查询下载导出

导入:“出口退税软件”向导外部数据采集-出口明细导入,导入后自动生成联号一系列

③根据报关单,录入进项发票

④录入完,检查数据一致性

进货出口教量关职检查:关单教量=发票数量

⑤检查及确认

检查无误,确认明细申报(可撤销有误的)

⑥汇总表录入

直接回车,自动生成(重点核对可退税金额是否正确)-无误之后导出

⑦数据自检

⑧自检通过一确认申报

(六)如何计算出口退税金额?

退税额=含税金额/1+征税率(13%)*退税率

出口退税金额如何计算是根据FOB价格为基础,需要根据国内生产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或是消费税发票做为根据进行计算。如果生产企业开具的发票价格已经包含运输费用或者保费,那么需要先除去运输费用以及保费再进行计算。

总之,17号公告不是终点,是跨境行业“正规军”崛起的起点;而整治的最大目的也不是为了终结买单出口模式,而在于告诉广大跨境企业:合规经营和缴税!

原文来自邦阅网 (52by.com) - www.52by.com/article/1944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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