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历已经翻开了2025年10月份的篇章,这也意味着2026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及实施条例进入了生效倒计时(以下简称“新法”),叠加国税「2025」15、17号文的刚性约束,跨境电商行业正在大阔步迈入税务合规的强监管时代,过去依赖香港公司的较为粗放的跨境运营模式亟待升级。
难道对于跨境电商卖家来说,香港公司优势不再了吗?答案恰恰相反。在这一关键转折点,香港公司正完成重要的价值重构:从过去单一的运营角色,转型为跨境架构中不可或缺的“合规枢纽”,其独特的区位与制度优势,在强监管时代更显突出。
新法落地,传统跨境模式还能行得通吗?
关于这个问题,可能难以给出特别绝对的答案,传统的跨境电商运营模式能否行得通,还需要综合多方面进行考量。如果一定要找出个所以然来,那么卖家们或许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衡量:
✅ 应税范围更明确,境内备货模式不再适用
新法第四条第一次把“境内应税交易”说透了:只要货物从境内发,或者放在境内,就得交增值税。这直接戳中了以前很多卖家的操作:不少人通过跨境主体向国内供应商拿货,囤在深圳、义乌的保税仓,再卖到海外。现在这种情况,货物起运地、存放地都在国内,就算过一遍跨境主体,照样得按13%交增值税,而且没发票还不能抵扣,税负一下子就上去了。
· 零税率适用受限:新法第九条将零税率限定于“完全在境外消费”的服务,跨境电商常见的SaaS服务、会员订阅等数字产品,若用户IP位于境内或协议未明确禁止境内使用,将无法适用零税率,需按6%-13%缴纳增值税。
· 退税时效生死线:第五十一条规定出口退税需在报关次年4月30日前申报,逾期36个月未申报直接视同内销补税。传统模式下,跨境主体与内地公司资金结算延迟,常导致退税申报超期,如今这一风险显著升高。
✅ 进项税抵扣受限制,卖家要多花一笔钱
第二十条明确贷款服务及跨境支付手续费进项税不得抵扣,而跨境电商融资成本通常占营收3%-5%,这就意味着企业实际花在资金上的钱会变多,运营压力也会跟着变大。
可以肯定的是,当新法的大锤正式落下,过去的跨境模式优势显然不那么突出了。可能有人觉得,老模式不行了,香港公司应该也没多大用处了吧?大错特错!推陈出新是历史规律,老方法被摒弃虽然是早晚的事,但这并不意味着香港公司失去了它的意义。卖家们不妨趁新法落地前的窗口期,多多思考未来的方向,探索香港公司更深层次的价值。
香港公司不香了?这你就想错了!
香港公司所拥有的三个硬核优势,得以让它一直都是跨境电商架构里的核心玩家。2023年香港到内地的人民币跨境汇款就有100万亿元,这数据早就说明,香港公司这角色没人能替。
✅ 区位与政策优势,跨境合规的缓冲地带
新法对“境内消费”查得越来越严,要是通过香港公司接海外的活儿,比如数字营销、SaaS维护,既能用IP定位、协议条款证明“服务全在境外做”,又能避开境内交税的风险。而且香港本身是“属地征税”,海外利润不用交税,首200万港元利润税率才8.25%,再加上和内地有避免双重征税的约定,合规调整下,整个企业的税负都能优化。
✅ 多币种灵活转,平台审查一路亮绿灯
做跨境的都怕外汇管制、汇率亏,香港正好没这问题——多币种资金随便收、随便付,不管是亚马逊的美元,还是Shopee的东南亚货币,都能集中管,再统一付国内采购款,既能少亏点汇率,又能拿到内地退税要的“收汇凭证”。另外,香港是FATF(反洗钱工作组)成员,监管跟国际接轨,用香港公司的交易记录,亚马逊、PayPal这些平台的合规审查很快就能过,不用卡壳。
✅ 架构适配,三层模式的C位角色
在2026年增值税法落地前的窗口期,越来越多的跨境企业正在进行架构重组,“内地-香港-海外”是当前的主流架构,其中,香港公司位于C位,扮演的角色是合规中枢,重要性不言而喻。在这个以香港公司为核心的三层架构模型中,各自承担的职能可以简单概括为:
由此可见,新增值税法并非否定香港公司的价值,而是进行了一场价值重构,催生出“合规中枢”的新定位。香港的区位优势、国际金融地位与严谨监管体系依然行之有效,对跨境电商卖家来说,要平衡“税负优化”和“合规安全”,香港公司仍然是当前的最优解。如果您有注册香港公司的需求,欢迎随时联系小贸,小贸的专业能力可是杠杠滴!
但需要注意的是,卖家在享受香港公司带来的众多红利的同时,也要谨记切勿越过合规红线。在这里,小贸给大家总结了几个合规建议:
禁止空壳运营:香港税局对空壳公司的监管十分严格,若公司仅作为资金中转或节税工具,缺乏实际经营活动,且长期零申报、未申报,极容易触发稽查。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建议大家的香港公司主体具备真实注册地址、有效的香港银行账户、正规持牌的秘书服务等。
税务申报合规且及时:香港公司需在财政年度结束后12个月内完成利得税申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申报,零申报并非意味着无需税务管理。若错报、漏报税务信息,或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都将面临罚款等处罚。
进行合规诊断:需要对照新法,仔细排查现有架构的税务风险点,早发现早处理,千万不要等到暴雷的时候追悔莫及。另外还要特别诊断现有架构是否具备在36个月内完成出口退税的申办与备案的能力。
总的来说,香港公司依然有它的价值,与其纠结它有没有效,倒不如趁着窗口期主动梳理现有模式,把香港公司的“枢纽作用”最大化。毕竟,跨境生意的长期安全感,向来都源于合规框架下的稳稳布局,而不是侥幸走捷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