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以其低税率及良好的营商环境,吸引了无数境内外人士在港注册公司。香港是采取地域来源征税原则,即只对源自香港本土的经营活动产生的利润征收利得税,源自香港境外的利润,企业可向税务局提出“离岸收入”,豁免缴纳利得税。
01什么是离岸豁免
1.离岸豁免:是指香港税务局对认定香港公司所得利润源自香港以外,企业可以申请请离岸收入免税。
香港奉行地域来源征税原则,即只对源自香港本土的经营活动产生的利润征收利得税。如果利润不是产生于香港,则可申请离岸豁免缴交利得税。
2.离岸豁免相关规定
2023年11月29日,香港特区政府立法会通过《2023年税务(修订)(外地处置收益征税)条例草案》,《条例草案》优化香港的外地收入豁免征税机制,扩大外地处置收益所涵盖的资产范围,以包括股份或股权权益以外的资产。该条例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补充说明:在新政下,一些“指明外地收入”指在香港经营行业、专业或业务的跨国企业集团成员实体的离岸利息、股息、处置收益或知识产权收入将被视为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须被征收利得税。
但如果跨国企业集团成员实体满足相关豁免要求(即经济实质要求、关联要求和持股要求)则相关的指明外地收入仍可以豁免香港利得税。
02申请离岸豁免的条件
并不是所有香港公司都能申请离岸豁免,它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
1.办公场地与人员
公司在香港没有实际的办公场所,也未在香港聘请员工 。如果公司在香港设立了办公室,哪怕只是一个小型的联络点,或者雇佣了香港本地员工来处理业务,都可能影响离岸豁免的申请。
比如,一家香港贸易公司,其所有业务决策和运营都在海外进行,但在香港租用了一个小型办公室用于偶尔的文件存放,这种情况下,该公司申请离岸豁免时,税务局可能会因为这个香港的办公场地而对其申请产生质疑。
2.客户与供应商
没有香港本地的客户和供应商,业务往来都来自香港以外的地区。假设一家香港公司主要从事电子产品贸易,其供应商均来自中国大陆,客户则分布在欧美等国家,完全没有与香港本地的商家有业务往来,这在申请离岸豁免时是一个有利因素。
3.业务洽谈与合同签署
业务洽谈和合同签署的地点均不在香港。例如,一家从事国际贸易的香港公司,销售人员在全球各地与客户进行业务洽谈,通过线上会议、出差等方式,最终在海外与客户签订合同,而不是在香港进行这些关键的商业活动,这样的情况符合离岸豁免的条件。要是公司的业务洽谈经常在香港的酒店、写字楼等地进行,或者合同是在香港签署的,那么税务局可能会认为公司的业务与香港有密切联系,从而影响离岸豁免的申请结果。
4.货物运输
货物的运输不经过香港,也不涉及香港的报关手续。比如,一家香港公司从内地采购产品,直接运往欧洲客户手中,整个运输过程没有在香港停靠、中转,也没有在香港进行报关,这就满足了货物运输方面的条件。但如果货物在运输途中经过香港港口,或者在香港进行了仓储、转运等操作,就可能导致离岸豁免申请不通过。
03申请离岸豁免所需资料和流程
注册证书;
最新商业登记证;
最新周年申报表;
公司章程;
公司变更文件(如有);
2.公司基本情况资料:
公司架构图;
公司实际办公地址/租赁合同;
公司规模;
员工人数及薪酬职位等 ;
3.公司业务相关资料:
业务销售合同、采购合同、发票、报关单、提单和物流运输相关单据;
公司产品报价单,产品说明等;
公司供货商/客户的来源、商品价格确定依据;供货商送货渠道;
其他相关文件:例如董事会决议、管理会议记录、业务模式说明等,用以证明公司的管理和控制中心不在香港。
4.申请离岸豁免的流程
自我评估,符合条件准备以上资料;
做账审计:由香港执业会计师出具的,显示公司利润及其实质活动情况的审计报告;
递交税务局审核:香港税务局收到离岸豁免的申请后,会进行审查。这个过程可能包括书面发函,也可能会要求进一步的资料补充,证明香港公司的业务及利润在来自香港以外;
回复税局信函及提供相关材料:通常公司必须在1个月内根据信函内容进行解释说明及提供公司详细的业务运作文件。税局会根据公司答复的情况,有可能进一步陆续下发信函;
等待税务局审批结果:待税务局评估审定后,确定公司属于离岸经营,则会向公司发出税收豁免同意书。
若申请被拒绝,税务局也会说明理由。
注:离岸豁免申请流程耗时较长,通常需要6至24个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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